全职主妇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全职主妇离婚获赔15万元经济补偿

林先生和妻子杨先生是初中同学,双方于200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辞职在家当了家庭主妇。 此后,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分居了。 2019年12月,林先生以双方分居一年以上、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离婚,女儿受其抚养,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的判决驳回了林的离婚诉讼请求。

2020年4月,林某和杨某又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报警,林某离家租房居住。 女儿由杨先生抚养并继续照顾着。 一年后,林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是基于感情的,林某和杨某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发生纠纷,且分居超过一年,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由杨某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至18岁,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车辆分别归林某、杨某所有,个人账户资金及资产面由双方平均分配; 林某支付了杨某的经济补偿金15万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 这个判决现在生效了。 (工人日报)。

资料来源:工人日报

全职主妇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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