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女相识一个月后坠入爱河,男方出手阔绰,恋爱两年向女友转账500多笔,共计140多万元。分手后,女方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开庭传票。原来,男方以撤销赠与为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调查确认,这两年男子小方给女友小刘转账500多笔140多万元,期间小刘还了17万余元。分手后,小方“气不过”,要小刘把剩余的130多万元都还上。“谈恋爱时我咨询过律师,不管赠与多少钱,分手了都是可以要回来的。”小方说。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恋爱时间长短、分手原因、双方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及款项具体金额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酌情确定小刘应返还小方40万元。
小编认为这是不合理的。男子给女友转账140万分手想要回,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不尊重女友的行为。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应该尊重彼此,而不是利用金钱来换取对方的感情。此外,金钱是一种物质财富,不能用来换取感情,也不能用来改变感情。因此,我认为男子给女友转账140万分手想要回是不合理的。除了男子给女友转账140万分手想要回,还有其他不合理的行为。例如,男子给女友买昂贵的礼物,以换取她的感情;男子给女友承诺一切,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做;男子给女友做出承诺,但实际上只是为了让她满足自己的需求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尊重女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