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修义申请国赔1749余万 服刑29年后被改判无罪,谭修义提出1749万国家赔偿

  谭修义申请国赔1749余万 服刑29年后被改判无罪,谭修义提出1749万国家赔偿,1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河南“谭修义案”再审辩护人、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律师处了解到,当天上午,该案当事人谭修义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749万余元,河南省高院已受理此案。

谭修义申请国赔1749余万 服刑29年后被改判无罪,谭修义提出1749万国家赔偿

  自1993年7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至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谭修义失去自由超过29年。虽然期间他曾多次进行上诉、申诉表示自己并未杀人,但一直没有结果。直到刑满释放后两个月,谭修义被河南高院再审改判无罪。

  李逊介绍,此次谭修义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437余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311余万元。此外还包括请求原河南省办案机关主管负责人向谭修义当面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谭修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河南省高院终判当事人无罪

  据李逊介绍,1999年一审判决后,谭修义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0年5月18日,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2年1月1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判处谭修义死缓,判令谭修义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1万元。谭修义不服,再次上诉。2003年7月31日,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谭修义于河南省商丘市豫东监狱服刑。

  2016年12月,谭修义近亲属委托辩护律师先后向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提出申诉。经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对该案立案复查,并于2020年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高检二厅审刑抗[2022]z1号刑事抗诉书。

  最高检刑事抗诉书指出,经审查认为,除谭修义部分有罪供述和现勘笔录、尸检报告部分内容一致外,无客观证据证实谭修义作案。现勘记录、尸检报告、技术鉴定书和部分证人证言仅能证明3被害人在家中被杀及案发现场情况,其他证人仅能证明案发前后谭修义活动情况,不能证明其实施了犯罪。

  最高检在抗诉书中认为,谭修义强奸时间不能认定,强奸行为亦无法证明。最高检认为谭修义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

  此外,最高检还发现,谭修义几次有罪供述不一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最高检认为,该案还存在有罪供述和讯问笔录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李逊称,本案除了谭修义在侦查机关刑讯逼供下作出的5次有罪供述外,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谭修义实施了强奸、杀人行为,甚至没有任何证据能将谭修义与杀人案关联起来。

  202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刑抗2号再审决定书,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2022年10月20日,谭修义刑满释放。

  2022年12月16日,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谭修义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谭修义无罪,谭修义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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