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行2.5天休假,每周上4.5天、休2.5天,会全国推行吗?人社部答复

每周工作四天半

听起来很棒吧?

近年来,许多地区开始试行

4.5天弹性工作制

今后会推广到“官宣”吗?

人社部来了回答

人社部明确回复说“四天半工作制”

不应该在企业中广泛推广

近日,人社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中表示

而且缩短时间的标准还不具备现实基础,不应该在企业中广泛推广。 进一步缩短我国法定工作时间标准需要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缩短工时会增加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带来较高的用人成本和负担,影响经济发展。

人社部:现行工时制度符合现实

工人每年有120-130天的假期

人社部表示,现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和标准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口、就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的,有利于平衡劳动者的健康权、休养权和就业权。

同时,该标准符合国际劳工组织1935年通过的《40小时工作周公约》和1962年《缩短工时建议书》提出的缩短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的要求,与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作时间水平基本一致,是一项比较先进科学的工作标准。

此外,劳动者每年可依法享有——

11天法定假日

最长15天的带薪假期

每周2天的休息日

每年固定的假期为120-130天,约占每年时间的1/3。 现行的休假制度,为职工探亲访友、休闲消费等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弹性假期难以落地或成为特有福利

到目前为止,关于弹性假期讨论最多的是,“2.5天的弹性假期”是福利还是口号? 增加半天假期是否意味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 能不能实行,怎么实行……

这次,人社部特别强调了

近年来的相关调查显示,我国能够严格执行现行工时标准的企业比例不高,加班较多。 现在放假2.5天,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有的福利,社会影响也不好。

资料来源:劳动报

多地推行2.5天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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