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影响,「资讯」个税起征点提高影响多大

多年来的新个税改革方案终于揭开了面纱。 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公布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草案》除调整社会热议起征点外,还将对部分劳动收入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

综合所得税迈入“小综合”阶段

此次《草案》明确,我国拟对部分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目前征管能力和补助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四项劳动性收入(以下简称“综合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据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取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的征税方式。 应税内容包括工资、工资收入、个体雇主生产、经营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 其中,工资、工资收入,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系教授冯姝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草案》年期间对部分劳动性收入实行综合征税,是我国从个人所得税分类向综合所得税转变迈出的最艰难一步,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变化。 现在的综合只是部分综合,财政上称之为“小综合”,离“大综合”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这确实是这次改革中的亮点,具有惊人的意义。

“理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并扣除收入和支出后的剩余余额——个人所得税税基。 但是,这种征税涉及收入、支出等信息管理和统计,根据目前我国的现状,需要逐步推进。 ”冯可爱彬直言,从目前的现状看,我国还没有能力全面铺开综合税。 “但个税改革方向要从分类所得税转向综合所得税。 也就是说,任何形式的所得都必须一律计算纳税。 此次《草案》对部分劳动性收入实行综合征税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衡分类税费”。

专项抵扣覆盖生活成本支出

退税一直被业内视为减轻纳税人税负的主要方法之一。 此次《草案》首次设置了“专项扣除”内容,扣除项目丰富。 具体来说,在明确《草案》现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落实的同时,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惠及人民群众“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个人负担差异,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收制度公平。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介绍《草案》时表示。

“现阶段,在所得税没有走向大综合的情况下,我国的所得税扣除,采用扣除生活基本支出的费用扣除法; 另一方面,除了家庭运行所需支出外,个人负担较重的如教育、医疗、房租等也属于生活成本支出,此次将它们作为专项扣除,实际上是对教育、医疗等现阶段个人费用成本支出的一种认同。 ”。 冯娄彬说。

以子女教育费为例,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养育子女的成本增加,影响了许多家庭再生育的决定。 原国家卫生计生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由于经济负担,不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所占比例突破了70%。

同样备受关注的,是此次列入专项扣除的“房贷利息”。 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购房利息支出可抵扣税费,有效降低相关群体购房成本。

不过,冯俏彬指出,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扣除的探索虽然只建立了一个框架,但配套还不成熟,届时的细则中,清刚住房和投资性住房的区别一定会有所区别。

税率结构低税率级距大幅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仅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还要优化税率档次。 《草案》年明确,在现行工资收入税率(3%-45%个档次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扩大3%、10%、20%个档次的低税率档次。 具体来看,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收入的税率计划下调到3%。 现行税率为20%的部分所得税率拟下调至10%; 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收入的税率计划降低到10%或20%。 另一方面,30%、35%、45%这3个阶段的高税率等级没有变化。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分析认为,《草案》年将扩大三个阶段的低税率级距,减轻适用低税率人群的税负,使我国的税负分布更加公平和均衡。 “《草案》税率阶梯的调整,综合考虑百姓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使普通工薪阶层税负下降明显,减税措施更加明确。 《草案》拟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实际上增加了高收入者的税负,有利于全社会的税负公平。 》此外,在我国鼓励消费的背景下,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扩大低级税率档次距离,可以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无疑有利于促进民生改善。 据估算,月收入5000-2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幅度在50%以上。 其中,月收入1万元左右的纳税人税负超过70%。 月收入在5万元左右的纳税人税负减少了约20%。 “这意味着个人雇主、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将受益。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

资本利得入个税时机未成熟

任何改革都难以一蹴而就,一项个税改革也是如此。 《草案》未将资本利得税纳入税收征收范畴,引起业界热议。 据介绍,资本所得税主要是指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房地产,如股票、债券等,为了使市场价格上涨带来的附加值给所有者带来意想不到的利益而征收的税。 目前,我国并未设立资本利得税税种,只是将资本利得纳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框架分别征税,但个人所得税中对股权转让所得的规定比较模糊。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包括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同时还规定,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1996年和1998年连续发出关于个人股份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4年中小板开业后,中国资本市场大量制造高收入群体的现象突出,但直到现在作为自然人的原始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也不用交税,可见这其实是中国证券市场税收政策的一个漏洞。 因此,业内人士指出,为了体现税收纵向平等的原则,即支付能力较强的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我国应当征收资本利得税,至少对原始自然人股东在二级市场的套现行为征收累进制的资本利得税

但冯俏彬表示,资本收益本身很复杂,目前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 “例如,是按年收入计算股票收入,还是按股计算,如何计算利润和损失,各界没有达成一致。 如果没有形成社会共识,股东反应强烈,就很难进入税收。 ”中央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资本利得还没有考虑纳入综合收入,二级市场现阶段处于亏损状态,股权纳税对股东来说也不现实。

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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