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由甲类调整为乙类,重大调整!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2023年1月8日起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防治政策的重大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小组同日发行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状况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根据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不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施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对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行分级治疗,及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检查战略调整为“想做好检查”; 协调疫情信息发布频率和内容。 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者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国防控工作的目标是围绕“保持健康、防范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记者陈芳、董瑞丰)。

来源:新华网日语

新冠由甲类调整为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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