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家庭、老人、教育、医疗费全部享受税收抵免。
作为纳税人,我该如何处理相关事项? 1月初发工资也能享受政策优惠吗?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吹风会,详细解答公众关注的问题。
1.6万条征集公众意见
记者注意到,10月20日至11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副部长在会上表示,此次共征集到16527条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地方财税部门、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的意见。
介绍,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提高扣除标准和扩大扣除范围两个方面。 其中,提高扣除标准多反映意见。 如:建议提高大病医疗、住房租金抵扣标准,建议按实际扶养养老人数确定抵扣标准。 此外,还提出取消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月分配不超过1000元的限制等建议。
在扩大扣除范围方面,有意见建议将技术人员教育明确纳入子女教育扣除范围大病医疗扣除范围,建议将大病医疗扣除范围扩大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夫妻婚前分开购房,明确婚后如何享受房贷利息扣除等。
《办法》及时调整完善
表示,《办法》将合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将技工教育子女教育扣除范围的大病医疗费用扣除范围从纳税人本人扩大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扣除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
同时明确规定,夫妻婚前分开购房的房贷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购房人可每月扣除1000元,夫妻可各扣除500元。
《办法》根据公众意见,适当提高住房租金抵扣标准。 一级城市扣除标准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二级城市扣除标准由原1000元提高到1100元; 第三级城市维持在800元的标准。
表示,综合考虑目前征收、管理配套条件等因素,仍有未吸收的意见。
“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具体情况非常复杂,对税收征管乃至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表示,在现有征管和补助条件下,制定完全公平、合理、可操作的理想方案难度较大。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建立基本制度框架,随着各方面配套条件的逐步完善,《办法》将及时调整和完善。
释明1
税收特别追加扣除怎么办?
具体申报方式有四种,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办法》问世后,纳税人如何具体处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成为上班族关注的热点话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表示,纳税人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条件、信息报告、留存资料三个步骤完成。
进一步表示,“条件”是指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相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扣除条件,是否符合一些项目,比如孩子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已经60岁
接下来,报告信息。 根据《办法》年的规定,纳税人通过两种方式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是在工作单位每月代扣代缴环节享受抵扣,二是自行在年度报销缴纳环节享受抵扣。
说,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只要申报就可以扣除。 纳税人如想向公司提供自己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每月发放工资时可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扣除,大家每月领取工资时可享受减税奖金。 也可以在下一年结算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后进行退税。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材料,如继续教育资格证书、购房贷款合同等,纳税人自行准备审核即可,可以不提交。
具体填写方式有四种,一种是下载手机APP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填写,二种是登陆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填写,三种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种是填写纸质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目前正在调整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功能将于12月31日正式使用; 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表可在税务局网站下载。
提醒纳税人,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填写完整,即可享受。 在今后的月份、年度享受的时候,不需要再填写了; 如果年末没有变化的话,只要确认一下,有变化的变更点就可以了,手续会大幅简化。 其次,在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费要到年底才能算出一年到底花了多少医疗费,所以第二年必须在报销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和《办法》还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应当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有责任保护纳税人隐私。
第三步是留下资料。 表示,《办法》规定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主要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不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检查? 解释说,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首次实施,各方面的信息共享需要逐步健全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需要留下的资料越来越少。
特别介绍,留存材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也不需要向扣缴单位提交。 另外,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下资料。 例如,由于教育部门的信息全面,儿童在国内接受教育时不需要留下资料。
“税务部门事后核实,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比对的,不需要向纳税人查询留存资料。 但是,如果部门信息不能核对,请纳税人核对。 ”她说。
释明2
如果在1月初领工资之前忘了申报怎么办?
在2月或之后的月份申报后,可以一次性扣除并享受
在距离明年1月1日还剩一周的时候,1月初领取工资的纳税人能享受政策优惠吗?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已就此及早作出安排。 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800万左右的纳税人开始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主要是1月初发工资的公司员工。
罗天舒表示,1月初发工资的公司通常被称为“涨工资”,这些公司必须提前安排资金计税。 现在准备时间确实很紧张。 正在提前安排,尽量在1月初领取工资时享受特别的附加扣除政策。
他说,税务总局提前了解了“涨工资”公司的情况,初步统计约有20万家公司将于1月初发放工资。 税务部门提前进行了点对点精准指导培训,开始掌握政策、填写信息。 此外,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填写信息,有助于掌握纳税流程。 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800万左右的纳税人开始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主要是1月初发工资的公司员工。
“尽量让所有纳税人在领取1月工资时,都能享受减税红利。 ”罗天舒说。
如果晚报还能打折的话。 表示,纳税人在领取1月工资前忘记申报或申报晚的,可在2月或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扣除享受。 不能一次性扣除的,可以在以后的工资中继续扣除。
扣除少的话还可以退税。 表示,纳税人在年度内未申报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年底仍无法扣除的,可以在下一年结算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各级税务部门将提供方便、高效、安全的退税服务。
北京新闻记者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