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好还是信访好,信访为什么不起作用

信访为什么不起作用

信访是大家的首选,为什么最后要找律师打官司呢?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合所长史西宁律师向大家解释为什么信访这么好没有用。

首先,《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以信访形式信访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提出,不得越级信访或者重复信访。 这时,遇到喜欢用不负责任、简单的回复来发送读者的单位,得不到想要的回答也是必然的结果。

其次,以走访形式走访,不仅费时,而且来往各地,会产生误工费、住宿费、汽车旅费等花销。 也有人反驳说:“那么,用信寄给最高检察院的话,就不用担心了。” 其实,只要看细节,就会发现“7天内的程序性回复”并不能全面、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问题。 “在三个月内处理流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也需要巨大的时间成本。

最后,《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方法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征地拆迁案件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 所以,即使不辞辛苦千里迢迢访问,也最好回到司法的道路上来。

史律师提醒说:“拆迁不是一件小事,而是法律的护卫。” 生活中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及时联系律师。

打官司好还是信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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