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招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共同办公。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分行,相关功能将被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接受。 边境或者对外贸易结算业务量较大的地区,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