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侓师是接受委托或特定,为被告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从业工作人员。
侓师接受委托为被告方提供法律服务是最重要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的实施基本上也是从签署委托书开始。
被告方给侓师签署委托书,这部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但是老杨却不仅出现了问题,而且也很不便。
老杨是某法律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一天他接到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案子,原告提起诉讼规定被告偿还欠款3万余元。一自称为原告大叔的人叫原告在外工作没法回家,让它与老杨谈代理事儿,老杨把空缺委托书给此人,没多久有些人根据物流公司给老杨邮递了原告签字、盖手指纹的特别授权委托书。老杨持委托书到法院开庭,因被告未出庭,法院缺席审理、裁定。
判决书生效,被告并未还贷,老杨持特别授权委托书代原告申请办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行时被告果断否定借钱事,合称原告也不太可能提出诉讼,法院联络原告,原告都说并没有授权委托过侓师,也没有提起诉讼过被告!问老杨,因委托书并不是当众签属他不确定委托书上都是原告签的合同字,法院要惩罚老杨并且以涉嫌犯罪为理由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老杨万般无奈。
经公安机关调研,居然是原告的一个大叔与被告出现了分歧,为了能恶整被告就伪造借条、运用原告遗失的身份证件立案侦查提起诉讼,怕东窗事发,害怕出来就冒原告的名号与老杨签订了特别授权委托书,让老杨出来开庭审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老杨就是这样变成接盘侠。
这个案子告诫大家:
1.委托书、委托协议一定要让被告方当你面签署,以保证签字信息真实性,不然他真有可能会转个圈就搞出来一个假借的签字。
2.假如受托人因独特原因无法在场亲身签字,最好是让财产公证以保证签字信息真实性。
3.尽量不要接纳特别授权的授权委托,即便接纳了还要结合视频等形式确定签字信息真实性。协商等重大事情让受托人在微信中等方式核实后再决定。
之上仅是一家之言,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