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立案侦查的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圩执法中队原副中队长卢文庆滥用职权、受贿案和马巷执法中队原副中队长邹文滥用职权、受贿案,近日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卢文庆、邹文在马巷执法中队工作期间,利用查处违法建设的职便,接受违建户的贿赂款及说情请托,违反规定,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放松执法力度,造成请托人违建面积高达数万平方米,执法公信力遭受群众严重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认定卢文庆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认定邹文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原标题::受贿!滥用职权!翔安这两名公职人员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