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问李健能不能唱《传奇》,李健答应了,王菲后来却被告,怎么回事?

2010年,王菲看中了李健的歌曲《传奇》,想在春晚上演唱,于是她给李健打电话询问。王菲的电话让李健很心动,他爽快就答应了下来,天后的嗓音清澈,唱起《传奇》时格外的让人心神摇曳。王菲也是真的心仪这首歌,练了许多遍,嗓音空灵,宛如谪仙。

王菲被告了

春晚过后,《传奇》火了起来,这首歌几乎成了王菲的招牌,重复播放千千万万遍。《传奇》火了,开心的是王菲和李健。只是没曾想,

三年之后,王菲居然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说她侵权,应当赔偿300万。

这就怪了,王菲唱《传奇》,李健不是答应过吗?

李健答应了,王菲却被告,怎么回事?

其实,这首歌虽然是李健创作的,但版权并不属于他,而是属于一家公司。

早在2002年,李健就创作了这首《传奇》,后收录在专辑《似水流年》中。单飞之后,他不喜欢商演,不爱出席活动,处于人生事业低迷期。

2008年他把《传奇》版权,让渡给老孙文化公司负责人孙先生,他的一个好朋友,也是事业上合作伙伴。所以说《传奇》版权纠纷,与李健没有直接关系,王菲对他有提携之情,孙先生跟他有深厚交情,他无法做出任何表态。

每有媒体采访,李健就说“问什么都行,就是别问《传奇》”。

作为版权所有者,孙先生状告王菲证据何在?350万索赔又是从何而来?

孙先生说,这次诉讼他并非针对王菲个人,只是针对其在多场个唱中,未经授权演唱《传奇》。提出350万索赔是根据其演唱会收益计算得来的。最后,法院判王菲方面败诉,

赔付老孙文化《传奇》词曲使用费2250元,理由是王菲只在个唱上演唱,但演唱会并未出DVD,故并不涉及版权问题。

孙先生虽然赢了官司,却被判支付受理费3万元。对这一结果,孙先生哭笑不得,感觉这是一场得不偿失的官司,再上诉“不但还产生费用,而且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传奇》的确是我写的,但我也没拿过什么钱!”

作为作者的李健,当年只分到30000多元的版权费,一个卡拉OK因为启用了这首歌,给李健结了300多块钱,最后讨价还价,还改成了90块钱,李健都不屑去领,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李健说,他根本就不在乎版权。

可是很多人翻唱《传奇》,却没一个人跟他打招呼,可见他们版权意识淡薄,对原作者没有尊重。

做客李静节目,高晓松爆料说:当初《同桌的你》,老狼赚了800万块,我只分到了800块。但他跟老狼亲如兄弟,他说这首歌必须老狼来唱。可见,歌曲版权保护,见仁见智,还受情感因素等制约和影响。

结语

从商业角度看,以《传奇》当时的热度,完全可以拿上百万商演费。

尽管李健没得到太多甜头,但他有热度了,上综艺了,当《中国好声音》导师了,所以说并不亏。

只要作品好,无论何种途径,都能让一个音乐人才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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