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忻裸照外流结案 公开检方来函痛哭:不知道该相信什么

谢忻的性感毛片3月时遭恶意外流。

艺人谢忻今年3月数千张私照外流,里头包括多张裸上空的照片,甚至被卖到色情网站牟利,未料报案影像未经她同意被警方公布,让她心情大受影响,如今士林地检署侦查结果出炉,她表示自己为此不争气地哭了,接着无奈感嘆:「现在,我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了。」

谢忻今(26日)半夜发文表示原本带着雀跃心情上工,没想到清理信箱时,发现收到一封士林地检署来函,内容大致是「之前照片被盗取外流的事件,检警察不出来,因此结案」,此结果让她先是相当错愕,接着则是气愤、难过、无助,最后更是不争气地哭了,她表示虽然不太懂法律,但当下会选择报案,就是希望法律能将外流者绳之以法。

谢忻透露当初报警时,周围不少朋友泼她冷水「他们绝对会不了了之啦」、「看着好了,等新闻过了,他们谁还理妳啦」,原本自己始终不相信会如此,但如今自己则是不知道该相信什么,语气透露着无奈。

对此,网友纷纷为她抱不平:「真不知那还要法律做什么」、「正义不是不到,只是常常迟到…希望能够再次上诉到他们重视为止」、「台湾的法律真的令人失望,保护不了人民」、「太扯了......怎么可能查不出来,除非对方后台够硬」、「居然有查不出来的事情」、「我早就不相信司法了,那么多不公不义的判决」。

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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