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第一女杀手”马艳红落网记:靠一幅美丽的皮囊,残害4人

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的妈妈曾跟他说过漂亮的女人都不能信,因为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撒谎;虽然不能一竿子打死一群人,但这话用来形容女悍匪马艳红却非常地恰当,她就是一个有着柔弱美丽外表,实际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跟金庸先生笔下的梅超风和李莫愁这样的女魔头相差无几;来看看她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会被称为东北“第一女杀手”?

马艳红1976年出生于黑龙江佳木斯市的一个农村家庭,家境非常贫困,生活过得非常艰苦,这样贫苦

的生活也让她明白,钱是多么地重要,她也一直都妄想着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她会有这样的

想法有一部分也是因为外貌带来的优势,让她自命不凡,她也确实有这样骄傲的资本,她的美貌那可是十里八乡都知晓,在那个年代绝对是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追求她的男子那都排起长队,马艳红可以非常享受被爱慕的男子包围的日子,这让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但在那个年代农村都比较封闭,马艳红的身边常常围绕着男孩子,怎么可能没有流言蜚语。马艳红的父母担心再这样下去会惹出事端,毕竟在父母的眼中,败坏家风的事情决不能发生,所以经过一番商量,决定把马艳红嫁出去。

父母便找人给她寻了一门亲事,同村一个男子,此人家庭条件很不错,但无奈这个男的是一个啃老族,自己根本就不思进取,完全靠吃老本,这让马艳红非常

地不满,她总觉得自己拥有这样出色的外貌,不应该就这样平凡地度过自己的一生,于是马艳红和自己的丈夫提出了离婚,连自己的两个孩子都不要了。

在她的内心,她一度觉得自己不应该在农村,每天看着镜子中美艳的自己,心中的恶魔就会就会跳出来,内心在不断地质问为什么自己不能够有锦衣玉食的日子?这样的怨念总是缠绕在她的心头,让她的心境开始慢慢有了变化,这也让她开始往歧途慢慢靠近。离婚以后她离开了老家,去了她认为的大城市黑龙江的佳木斯。

她一开始想着做生意发财,但是事与愿违,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经商头脑的她,不仅没挣到钱,反而把老底都赔光了。她的生活已经窘迫到了连房租都已经交不起,也正是这种窘迫让她意识到自己的美貌可以作为武器,在房东来催她交租的时候,她第一次将自己柔弱的一面展现了出来。

她声泪俱下地向房东编了一出苦情大戏,跟房东哭诉自己不幸的婚姻,她告诉房东自己叫王兰,老公出轨家暴,将自己塑造成一个非常苦命的女人;她房东徐学礼真是人如其名,性格温厚善良,听后立刻动了恻隐之心,立马减免了他的房租,而且一家人都对她这个苦命的女子照顾有加,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这是在引狼入室。

一天马艳红再次对着徐学礼上演了一场情感大戏,哭得梨花带雨说自己没钱吃饭,徐学礼看着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于心不忍,于是将自己的钱包打开拿了两百块钱给马艳红应急。没想到就是这两百块钱就要了徐学礼一家人的性命;马艳红看到徐学礼钱包中那一沓厚厚的钞票立马心生歹念。

第二天房东媳妇做好了饭,叫马艳红一起来吃,马艳红出门买了酒,带回来的酒里却掺了东西,据徐学礼的邻居回忆,还以为徐家那天晚上是在砍猪肉绊子,剁刀声不绝,但凡有人上门悄悄看一眼也能看到马艳红的恶行,当警察发现时,她早就逃得没影了,看到现场的惨状,警察下意识觉得犯案的是男人,故而没将马艳红定为第一嫌疑人,她也因此逃过一劫。

拿着用这样残忍方式获得的五千块钱,她过了一段潇洒的生活,钱很快就被花光;由于她的恶行没被人发现,她便再次动起了歪心思;这次她给自己找了一个男朋友一个东北男人董大庆,马艳红化名为“任秀娥”,想办法接近他,凭借着过人的美貌,她很快就赢得了董大庆的心,两个人同居没多久,她又故伎重施杀害董大庆,并拿走了董大庆为娶她准备的2万元。

难道她的恶行就能永远被掩藏吗?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1995年,有人发现在田地里用塑料袋装着的碎尸,马上报警。由于尸体不完整没办法确认死者的身份,但还好死者身上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身上有一道疤痕。警方想了一个办法,利用寻人启事的方法,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只是简单地说明有一名手上带伤疤的男士因车祸住院,急需找到亲人。

董大庆的父亲在看到这则消息以后,想起好久联系不上的儿子,于是他立马找到警方,原本以为儿子只是遭遇了车祸,没想等待的却是噩耗,董父带着警方来到董大庆的租房,看到房间的一幕,董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连经验十足的民警都忍不住恶心,通过警方对现场的勘察,确定应该是熟人作案,展开调查以后确定嫌疑人是董大庆的女友任秀娥。

没多久作恶多端的马艳红就被逮捕落网,她会落网也正是因为她拿走董大庆的那两万块钱,随着她的落网,1994年她杀害徐学礼一家三口的案件也有了结果。有一点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就是她的作案动机,如果是为了5000块钱,那马艳红完全可以拿了钱就走,为什么还要残忍地夺人性命呢?

马艳红对于作案动机,主动进行了交代,只是她的回答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她说看着昏睡的房东一家人,琢磨着觉得等他们醒后发现自己拿了钱跑了,肯定会报警,而且他们素来对自己也不错,被他们知道自己偷他们的钱,那多不好,于是马艳红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从厨房拿出了菜刀,让房东一家人永远闭上了嘴,她觉得这是个“对大家都好”的法子。

至于为何杀董大庆也是一样,怕董大庆醒来以后会发现她的真面目。这理由真是无语到让人无话可说。她这样残忍的行为,肯定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然而她却又再次凭借自己美丽柔弱的外表给自己争取了3年多的时间,她谎称自己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做出分尸的行为,称自己有一个同伙王某,王某,是当时被通缉的一个罪犯,而马艳红这么说,就意味着在王某没有抓到之前,她都不能被执行死刑。

最终确定这个王某跟她没有任何的关系,她也必须要为自己残忍的行为付出代价,她残忍杀害多人,主观性质极其恶劣,犯罪事实清楚,造成的后果严重,且在案发后分解尸体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这是属于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情形,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三年过后她终于还是迎来最后的审判,被判处死刑。

拥有一副天使的面孔,却有一个魔鬼的心灵,长得漂亮是一种资本,但像她这样利用自己的美貌违法乱纪,那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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