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强奸21岁员工 医院院长强奸21岁员工致女同事自杀未遂,被判刑3年6个月

  医院院长强奸21岁员工 医院院长强奸21岁员工致女同事自杀未遂,被判刑3年6个月,据有关媒体在12月24日报道,近日在中国裁判网上公开了一起强奸案,一名21的女生小美在跟同事聚餐之后,业务院长李某趁其醉酒将小美给性侵了。小美在李某离开之后,在家中割腕自杀,所幸及时被朋友发现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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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李某是贵州兴义市某口腔医院的院长,今年33岁,被害人小美今年21岁,是该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年5月29日,李某所任职的医院举行了一次聚餐,很多同事都喝了酒,小美也喝醉了。随后,李某将小美送回家,到达小美家后,李某见其家中没有其他人,小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于是心生邪念,产生了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李某将小美强奸后,离开了案发现场,小美不堪忍受痛苦,在家中割腕自杀,幸好被朋友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治疗,才脱离了危险。

  在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将李某捉拿归案,李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其家属赔偿小美6万元后,小美原谅了李某的行为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李某的所作所为严重违法刑法,已经构成强奸罪,但念其归案后能坦白所犯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谅解了李某,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再加上李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各方面情况,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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