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梅艳芳将1亿遗产赠予陌生男子,背后内幕曝光

2013年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受理一起遗产纠纷案,梅艳芳的母亲谭美瑾失去了继承权。作为原告再次提起诉讼。面对记者的镜头,她大骂法官无能。她在法庭上向律师扔拖鞋。她的举止一点也不像90后的老太太。

她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如此大惊小怪?这件事还得从梅艳芳的遗嘱说起。梅艳芳因病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并设定如下分配方式。在遗嘱中,母亲每月只能拿到7万元的生活费。剩下的钱会在我母亲去世后捐给佛教协会。为什么梅艳芳不把遗产捐给家人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1963年9月,梅艳芳出生于中国香港。父亲早逝,母亲重男轻女思想严重。

梅艳芳受了无数委屈。为了改善这种生活,谭美锦选择了再婚。然而,继父却加深了梅艳芳对这个家庭的恐惧。继父经常狠狠地打她,梅艳芳至今难忘。

1982年,年仅19岁的梅艳芳参加了TVB的新人歌唱比赛,凭借一首《风的季节》获得了冠军。进入歌坛,她遇到了影响他一生的男人刘培基。他是香港著名的时装造型师。刘佩姬从小就被父母抛弃,身世比梅艳芳还要惨。正是因为有相同的人生经历,两人才能彼此珍惜。从熟人到知心朋友。

梅艳芳成名初期,大部分专辑形象演唱会和舞台服装都是刘培基亲手打造。梅艳芳彻底脱贫,成为香港当红巨星。然而,在璀璨星光的背后,家庭成了她的噩梦。

作为长子,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最受妈妈宠爱。他不仅无知,还把梅艳芳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经常借梅艳芳的名义招摇撞骗。

有一次我哥梅启明跟梅艳芳说他要做生意,要她给他300万。梅艳芳刚把钱给他的时候,不到一个月,债主就来找梅艳芳,要她替弟弟还钱。原来,梅启明做生意是假的,嗜赌成真。

2000年,梅艳芳的姐姐梅爱芳因颈椎病去世。谭美锦想以此名义组织一个疾病协会。她向梅艳芳要了一千万的启动资金。疾病协会成立的时候,很多人都捐款,后来人们发现,他们捐款了,但那些病人并没有得到帮助。梅艳芳这才发现,原来妈妈打着慈善的幌子赚钱。

在梅艳芳的家人眼里,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没有感谢他们,也没有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后来梅艳芳查出有颈椎病。梅艳芳临终前秘密立下遗嘱。梅艳芳离开后,关于她的故事还在继续。梅艳芳的遗嘱安排本来是保密的,但因为信托公司没有及时成立,遗嘱不得不公开。梅艳芳的妈妈发现女儿将两处财产和遗产的分配权给了刘培基,非常生气。这是她在法庭上摔鞋,怒骂律师的闹剧。

梅艳芳在遗嘱中规定,每月给母亲7万元。那时,7万元相当于她半年的收入,还不够妈妈花。我觉得梅艳芳在她妈妈走之前给她的生活费定一个限额是非常明智的。如果她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妈妈,我想她肯定会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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