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铁骊导演拍摄的电影《红楼梦》是1988年开机1989年杀青的,所以被人称为“89版《红楼梦》”。这部电影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既然是尝试,难免有得有失。谈谈得失,是为给后来者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这部电影可圈可点的地方有很多,择其大端,简说如次:
首先,这部电影突破了电影容器的限制。我们知道,一部电影通常只有两三个小时,容器很小,装不下太多内容。尤其是名著改编,像《红楼梦》这样内容纷繁的小说,一部电影无论如何也装不下。谢铁骊导演的电影《红楼梦》拍得很长,共六部八集,相当于八部电影。这么大的一个容器,很多内容就装进去了,从而相对完整地呈现了小说《红楼梦》的故事,这一点是非常不易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更难能可贵的是,这部电影保留了如“太虚幻境”这等“另一维度”的内容,在风格上相对齐全——不仅有写实的生活,还有浪漫的色彩,较为准确地诠释了《红楼梦》的艺术意图和哲理意图。
还有,这部电影的服化道布景都极为考究,许多细节经过揣摩和研究,所以它营造的气氛是合理的,是有说服力的,是符合《红楼梦》的宗旨的。
由于这部电影是名著改编,还是长电影、大制作,按说社会影响当是震撼性的,票房也应该不错,但事实上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为什么?这就要说说这部电影的问题了,即这部电影吃亏在什么地方。
第一点,《红楼梦》不适合改编成电影。说到底,电影是戏剧,既然是戏剧,它就要有戏剧的特征。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指出戏剧的六个要素,在这六个要素中,最重要的有两个,一个是“情节”,一个是“人物”;“情节”和“人物”中,“情节”是重中之重。“情节”的力量在哪儿?一个是“发现”,一个是“突转”。
不妨举个例子。美国电影《史密斯夫妇》很多人都看过,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郎才女貌,相亲相爱。原本夫妻二人的日子过得平淡而和美,但有一天,他们忽然发现对方原来是杀手,还是隶属于对头组织的杀手,两人首要的任务是把对方干掉,这个“戏”就出来了,就好看了。重大的“发现”,立刻造成情节上的“突转”。
这样的“发现”和“突转”,在这部电影里有且只有两次出现的机会。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已经生死对立的两人忽然发现,他们正陷入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这个新的“发现”,造成新的“突转”——两人又联起手来,和恶势力做殊死一搏。
《史密斯夫妇》就是非常典型的“‘情节’是重中之重”,而情节的力量是“发现”和“突转”。一部标准长度的电影,只能安排两次“发现”和“突转”;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情节上只够“拐两个弯儿”。这给了我们很重要的启示:无论是写电影剧本还是拍电影,一定要参考这类典型范式。电影不是随便编一个故事就能拍好,这里面是有技巧的;严格来说,电影其实是在这种理论指导下进行实践的一门学问。
《红楼梦》是不是适合改编的题材呢?不是。《红楼梦》是以小见大、平中见奇的一部小说,没有多少波澜起伏的情节,不大容易找到“发现”和“突转”来构成电影故事。谢铁骊导演的电影《红楼梦》拍了八部,按说每部都要有这样的安排,但是,有吗?没有。所以,即使故事说得很圆满,很顺畅,也不能让观众获得满足感。
第二点,生不逢时。假如这部电影早拍十五年,也就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拍出来,一定大获成功。为什么?那时大家的娱乐生活很单调,就是进剧场或电影院,特别是电影院,没有人窝在家里看电视,当时电视也不普及。即使家里有电视,也无电视剧可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就去看电影——有短电影就看短电影,有长电影就看长电影。其实长电影是很震撼的,像苏联的长电影《解放》长达八个小时,谢尔盖·邦达尔丘克自编自导的长电影《战争与和平》长达八个半小时,亨利·方达主演的长电影《农奴》长达十五个小时,放映的效果都非常好。
但是这部电影1989年才推出,那时候,电视已相当普及,坐在家里就能看,很多人便不去电影院了。而且,一种专门为在电视机上播映的演剧形式——电视连续剧在中国出现了,特别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87版《红楼梦》)已经在中央电视台播映。都是《红楼梦》,电视连续剧随处一坐就能看,为什么要跑到电影院?一口气看八部,没人愿意捧这个场;一天去电影院看一场,连续去八天,恐怕也没人愿意这么折腾。毕竟不是文化匮乏、削尖脑袋也要进电影院看《解放》《农奴》的时代了,这就使得电影《红楼梦》的影响力大打折扣。所以说,这部电影是生不逢时。
第三点,既然在电影院里无法放映,只好将电影胶片转成磁带,拿到电视台播映。播映的效果如何?并不理想。因为电影是用胶片拍的,胶片的层次十分丰富,从最亮到最暗,宽容度很高,再加上大银幕和立体声音响,效果自然不错。但在电视上放电影,就没有这个优势了,尤其是转成磁带后,宽容度和电影胶片相比差太远;从最亮到最暗,包括色彩的层次,损失很多。
电视连续剧原本就是用磁带拍摄的,已经考虑到磁带的特性,从技术上大大提高亮度,甚至不惜使用拍摄电影时不敢用的大平光,以掩盖层次和色彩还原的先天性不足。87版《红楼梦》就是这么做的,至少显得明快鲜亮。电视连续剧在电视上播映是“主场”,电影胶片转成磁带在电视上播映是“客场”,两相比较,电影《红楼梦》连清晰都很难做到,观众便把责任归咎于电影拍得不好。其实这部电影拍得很好,只不过许多观众没机会到电影院去领略那震撼的视觉效果,实在是可惜。
所以,有如上三点,这部电影不大可能叫座,更不大可能叫好。
也就是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用电影改编《红楼梦》这条路,基本上走到头了,谁拍谁吃亏。拍成单部电影,挂一漏万,不是《红楼梦》;拍成长电影,没有票房;在电视上、网络上播映,也太委屈了。
伴随科技的进步,会不会有柳暗花明的情况出现呢?
忽然,我想起当年为中央电视台撰写《红楼梦》剧本时所作的一首词牌名为《贺圣朝》的小令,且以此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并寄望于未来:
石旁解得三生苦,算苍穹难补。一重心字两重天,更万重风雨。
无聊最是,不能做主,便多情谁诉。于啼痕处且思量,把前缘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