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日是几月几日,安全教育日是多久?

10个有关安全工作相关活动纪念日:

1、国际禁毒日: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发禁毒日;

2、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3、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每年的11月9日;

4、防灾减灾日:2009年起每年的5月12日;

5、交通安全日:每年的4月30日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6、国际气象日:每年的3月20日;

7、地球日:4月22日;

8、爱眼日:6月6日是世界爱眼日;

9、爱牙日:9月20日;

10、世界无烟日:5月31日。

安全教育日是几月几日

安全教育日是多久?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

二、今年是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第六个年头,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

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四、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六、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八、境外间谍惯用的套路:拍摄照片、请教问题、网络兼职和打感情牌

九、境外间谍关注的对象:留学生、高校学生、退伍军人、科研人员、政府机关人员等。

十、我们能够为国家做的:遵纪守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举报、为安全机关提供帮助和保守国家秘密。

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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