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空为何侵权7年后向葛优道歉?

昆明航空为何侵权7年后向葛优道歉?

还能放心“葛优躺”吗?

文 | 沈 林

今天早上,一则昆明航空向葛优道歉的新闻登上热搜。

仔细一看,原来是因为昆明航空在2016年8月6日发布的《感觉身体被掏空?你需要这个→》的推送中使用了葛优先生照片作为文章的配图,未经葛优先生许可侵犯了葛优先生的肖像权益,因此发文致歉。

  • 在道歉声明中,昆明航空表示在接到葛优先生律师团队反馈的第一时间,已立即删除了相关侵权图片文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内容审核与监控,杜绝此类侵权事件再次发生。

  • 资料图 图片来源:东方IC

    大家一定很好奇,昆明航空用了哪张葛优的配图被葛优告了呢?就是这张↓

  • 这张图片是电视剧《我爱我家》中纪春生的一个经典形象,后来经过网友二创成为了网络热梗“葛优躺”。

    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在网络上走红。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已经打了上百场官司,大部分都以胜诉告终,获得赔偿金额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

  • 某平台贴纸库涉嫌侵犯葛优肖像权 图源:第一财经截图

    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以“葛优躺”为关键词检索后,出现了599个搜索结果,文书标题都是“葛优与××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涉及公司主体类型包括教育咨询、网络、医院、化妆品、房地产开发等等。

  •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上,3月17日最新发布的《葛优与中青旅湖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显示,中青旅湖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HCGL-1017-欢乐惠游】,于2016年7月28日发布了标题为”【约PIAO】还宅在家葛优躺吗?快来一起漂流尽情的湿身吧!“的配图文章,使用葛优多张肖像图片。

  • 原告葛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宜昌朝天吼一日游”等广告宣传语及推送了电话、地址、微信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使葛优蒙受外界诸多误解。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葛优系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演员,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被告未经许可在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图片,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欢乐惠游”(微信号:HCGL-1017)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1500元。

    判决书截图

    笔者查询多起“葛优躺”相关的民事判决书后发现,在涉案公众号登载声明向葛优赔礼道歉,是多份法院判决书中所要求的内容,有理由相信,昆明航空也是在此种情形下发布了这条道歉声明。

    其实,早在2018年,艺龙网就曾侵权“葛优躺”,被判决赔偿葛优7.5万元并赔礼道歉。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其表现形式包括人物画像、生活照、剧照等。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权侵权案件的裁判规则随之发生改变,不再要求营利性,仅未经许可,非合理使用他人肖像即构成肖像权侵权。

    那么,也有人担心,自己聊天中使用“葛优躺”表情包,会不会被葛优告上法庭呢?也不必过于紧张。据报道,葛优方面此前曾表示,“葛优躺”照片可以调侃,但不能上升到商业方面营利。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葛优躺”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用担心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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