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9年重庆黑社会“女老大”王紫绮覆灭记

20096月,重庆掀起了一阵扫黑除恶的风暴,在当地拥有八处产业,资产上亿的女老板王紫绮在这场风暴中被警方特别关注,已经掌握了的大量财富的王紫绮行事并不低调,自以为拥有了钱财就可为所欲为的她,并不知道自己一手组建的非法MY集团已经大厦将倾。

20098月,警方在掌握了一定证据后,对臭名昭著的王紫绮犯罪团伙实施抓捕,而此时的王紫绮依旧穿着华丽的礼服,在高档宴会上觥筹交错。发现不对劲的她还企图让手下遮掩逃脱,最终在警方的围截下,被成功逮捕。

  • 被抓后,王紫绮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面对警方依旧守口如瓶,满脸是傲慢和嘲讽,已经掌握了足够证据的警方也并不着急,他们知道此时的王紫绮也不过就是死鸭子嘴硬罢了。

    王紫绮的“璀璨”一生

    1974年,王紫绮出生于重庆的一户农民家庭,家中除了她以外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妹妹王婉宁比她小数岁,两姐妹之间的关系一直不错。王紫绮在十来岁的年纪就独自出门闯荡,凭借着美貌,她在各大娱乐场所混得如鱼得水,也走上了以色侍人的道路。

    凭借着自己姣好的容颜,王紫绮迷倒了一群人,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档次,在别人眼中王紫绮是光鲜亮丽的,在王紫绮妹妹眼中也是如此。妹妹王婉宁羡慕姐姐的优渥生活,前去投奔姐姐。

  • 王紫绮看着妹妹这张漂亮的脸蛋,也觉得不入这行可惜,于是她毫不犹豫将十来岁的妹妹拉下泥潭。两个年龄都不大的女孩,在各种娱乐场所往来逢迎,娴熟的利用自己的美貌来谋福利。

    两人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王紫绮20岁,她发现虽然这些客人愿意在她们姐妹身上花钱,但绝大数的钱却根本没有流进她们自己的口袋,在夜店混了数年,吃着青春饭,积累下来的钱财却未见几分。

    1994年,王紫绮和妹妹商量之后,将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在重庆街头开了一个美容美发店,起初店子还算正规,王紫绮老老实实雇了两名员工,开启自己的创业赚钱之旅。一个月下来,王紫绮本以为红火场景并未出现,店门口每天门可罗雀,理发店的收入连员工的工资都付不起,王紫绮只能将员工辞退,两姐妹亲自上手,依旧是入不敷出。

    直到某天,美发店外来了一个中年男子,他打量了一下王紫绮姐妹,偷摸着低声问这里有没有特殊服务,王紫绮自然知道对方打着什么主意,她想到美容美发店一直在亏损确实要从其他地方找补下,于是两人又重操旧业,干起了金钱交易买卖。

  • 因为王家姐妹长得好看,年纪又小,附近许多好这一口的纷纷前来光顾,王紫绮二人压根招架不了,她只能找来以前娱乐场所的一些小姐妹一起干,王紫绮姐妹每介绍一单给小姐妹都会收取相应的提成,两月过去,王家姐妹拿到的钱财光是提成就有十万。

    王紫绮意识到了这个行业的暴利,于是开始专门干这一行,将附近的失足女集合起来,统一管理,为了遮掩自己的犯罪事实,王紫绮开设了八个不同类型的门店,除了最初的美容美发店以外,还有茶楼,宾馆、会所等,其中多数以“亮点”为名,表面看起来正规营业,实际上,背地里都是非法交易的据点。

    为了稳定据点秩序,王紫绮组建了一只打手团队,防止他人吃霸王餐,在她的手下这支队伍俨然已经成了黑社会,而她就是女老大。门店越多越大,她又找来了手里把握着一定资源的陶铭古和钟光玉,王紫绮还将自家两个哥哥和另一妹妹拉入了自己的团伙管理层,此时,王紫绮一家五口成为了一条绳上的蚂蚱,王紫绮的四个兄妹在管理各个据点时,比王紫绮有过之而无不及,与王紫绮一起同流合污。

    同时王紫绮还在各个地方搜寻新鲜血液的加入,一天王紫绮在劳务市场看着那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就像是看着一沓一沓的金钱,可正经人家的姑娘谁又愿意来干这种事情,王紫绮在思考一阵后,把心一横,用正规招聘,薪资优待的名义引来一些女孩报名,等对方上钩后,王紫绮便示意打手暴力强迫威胁对方配合其接客,就如同那古代的青楼一般。在没有客人的时候,王紫绮就将他们囚禁在室内,管控她们的行动,这些女子似乎成了王紫绮赚钱的工具。

  • 经警方调查光是被王紫绮逼迫从事这个行业的女性就有数百人,她强迫她们卖自己,可最得到的钱财却鲜少有全部到这些女子手中。王紫绮凭借着手下的美女们一步一步扩大事业,手下控制超过两千名失足女,从来没有人从她手中逃出去过,试图逃跑的都被其一一处理。

    王紫绮不光自己违法,还涉嫌组织强迫他人违法,并通过暴力、拘禁等方式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最终被以组织MY、强迫MY、非法拘禁等罪行提起公诉。经过调查计算,本案中王紫绮违法犯罪组织涉案金额达到上亿元。

    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MY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MY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王紫绮两罪并罚,且同时具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依照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 非法拘禁罪的惩罚制度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王紫绮大部分犯罪都依托于其组建的打手团体,打手团体的存在已经具有黑社会性质,因此同时王紫绮还应当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依据法律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王紫绮案件涉嫌被害人数百人,涉案金额上亿,情节极其严重,最终王紫绮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家一家五口,无一不是重刑犯。2011127日,王紫绮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曾经所获得的一切都烟消云散,王紫绮为之奋斗过、骄傲过的那些东西,最终不过一场空,非法获得的东西即便看起来再美好,在法律的制裁下,终究不过是一场梦罢了,在王紫绮的这场梦中,数百个女孩被她改变了命运,偏离了正常生活,跌入泥潭,她的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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