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代言违法广告被罚722W”的背后,释放了一个什么信号?

最近的娱乐圈还真有点热闹(我不是说汪小菲的瓜)!

刘德华代言的奥迪文案抄袭事件才过去几天,就又有一位明星代言出事了。

5月28日,明星景甜被爆出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做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没收代言费257.9万元,同时还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

  • 这事一出,很快便上了热搜,引起了大量关注。

    一方面这个新闻是在“教材事件”正火热时爆出的,不少人认为是拿来挡枪的;另一方面,毕竟以前也有明星代言翻车事件,为什么景甜这次被罚?

    随后,景甜这边很快发布了致歉信,认错并认罚,还说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

  • 带着好奇心,我还特意去网上找了一下,她所谓的不再代言此类产品究竟是哪类。

    我发现这个无限畅公司旗下的两款产品,一款是果蔬压片糖果,它的宣传图上赫然写着“排油、减脂、控糖”、“阻断90%脂肪、阻断40%淀粉”!

  • 另外一款叫无限畅嗨吃果蔬饮,在宣传上同样很直接,“断糖阻油,嗨吃不胖”,这些一般人都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广告话术,没想到景甜在宣传时都直接用上了。

  • 我找到景甜代言的内容看了下,才发现她被罚真不冤,你们来看看这些广告词,她真的敢念!

  • “无限畅果蔬片,它能很好的缓解油腻感”

    “阻止油脂和糖分,不被我们的身体吸收”

    “无限畅果蔬片,它能很好的缓解油腻感”

    “阻止油脂和糖分,不被我们的身体吸收”

    能缓解油腻还好,能阻止油脂和糖分不被吸收这需要科学证明的,否则是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的。

    经调查,景甜代言的无限畅公司生产的“果蔬类”相关产品不过是普通食品,她却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宣传其有具体功效,这当然是虚假宣传,要被广告法查。

    景甜本人不知道这些广告文案违反了广告法是正常的,毕竟广告法很多内容太专业了。但景甜背后的团队,就不请法律顾问审核吗?这还真是震惊到我了!

    同时我又很好奇,这家把景甜坑了的公司又是什么来头。

    通过天眼查看到,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可是,仅仅隔了5天,也就是4月12日时便官宣了景甜为代言人,这也太快了吧!

  • 紧接着,无限畅为了打响品牌知名度,一下子又签了佘诗曼、张柏芝、保剑锋等6位品牌星推官,还在综艺上进行了曝光。

  • 在小红书上,无限畅公司也邀请了数位KOL红人推荐;再加上各级代理销售的发力,去年一时间无限畅的产品直接爆火并大卖。

    这个代言的时间,刚好是景甜在因为主演电视剧《司藤》爆火之后,相信有不少粉丝会冲着她的宣传,选择相信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品牌。

    显然这种操作,就是一开始就考虑到各种可能(比如被处罚,比如好走账),所以注册一家新公司接代言,否则哪会有请大明星代言用新注册公司签约?

    对普通人而言,看不懂背后操作,反而会留下景甜为了钱什么代言都会接, 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查明品牌及产品的可靠性,留下对粉丝极其不负责的印象。.

    要知道景甜推荐给粉丝的产品价格可不便宜,比如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一盒里有四包,一包有七粒,五盒需要630元,也就是说一粒就要4.5元。

    据统计,无限畅旗下的“无限畅燃脂豆”曾在30天内,直播电商近5000万GMV的亮眼成绩,还曾位居抖音小店零食分类的月度榜单第一。

    因为广告打得好,为此买单的人还不少;难怪能请得起这么多明星及KOL推广,这其中的利润显然不低。

    在打响名牌知名度来看,无限畅公司确实做到了,短短一年时间就能被大家认识;可是,虚假广告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当然也不是轻易能躲过的。

    今年3月23日,因为虚假广告,无限畅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目前对于无限畅公司的处罚只是一句话带过的,我认为除了处罚景甜,这样的企业更应该重罚。

    依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景甜不仅要被罚款,还应该三年之内不能再代言广告。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虽然并没有官方信息说明景甜不能代言,但是有一些品牌倒是反应迅速,目前已经删除了景甜代言的相关内容。

  • 因品牌代言而翻车的明星屡见不鲜,去年马伊琍代言的“茶艺兰”奶茶,背后的公司以加盟的方式,诈骗超过7个亿,受害者都站出来、新闻都在报道的时候,马伊琍站出来发布道歉声明;

  • 李维嘉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公司跑路,卷走了加盟商的血汗钱,以至于被骗的人只能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前找他维权,但被骂上热搜的李维嘉也发布一则声明,极力撇清自己的关系,表示代言合约早已解除;

  • 而且就连关晓彤以店长身份参与宣传、背后股东疑似她父亲的“天然呆”奶茶,在被起诉之后,关晓彤还是第一时间发声明撇清关系,都宣传到这个份上了,说与奶茶店没关系就没关系吗,今天的消费者也不好糊弄。

    虽说代言是一场交易,明星用自身形象和名义换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为此买单的却是消费者。代言这种商业行为,必然是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约束的。

    景甜此次被处罚722W、被公开点名,是娱乐圈的一次反面案例,但却起到了一个正面的警示作用,说明对明星代言“翻车”乱象,国家显然已经开始查处了。

    这件事说明一个趋势,靠砸钱请明星,堆钱做热度,然后圈人通过直播间快速起量做品牌的模式,会遇到巨大的法律风险,不能在野蛮生长了。

    明星有了景甜这样的案例,对选择产品会更慎重,更看重企业的品牌沉淀,不会轻易选择新品牌。

    另外如果依法写文案,大部分文案其实都会平淡很多。

    像我们写教育产品文案,严格说是不能出现名人推荐,学员见证,更不能承诺通过率,管就业等等利益,除非你真的可以让人人都获得这些利益。

    不能靠简单粗暴的方式推广,企业怎样做品牌?

    答案很简单,别只想着全靠找流量明星做推广,做好自己的产品,培养忠实用户的口碑,才是更长久的竞争力。

    怎样的产品能有长久的竞争力?——一定是深入研究过市场,有别人难以复制的门槛,能抓住消费者的特定记忆的产品。

    就像景甜代言的燃脂豆,作为减肥肯定有巨大的市场,而且服用简单方便,只需要餐后吃两粒就能让你瘦下来,消费者当然喜欢。

    但这种产品是否真的有效,是否对人体没有其它副作用,是否为了效果增加了不恰当的化学成分,这些我就不清楚了。

    但回顾一下过去这些年的减肥市场,新概念一个接一个,又几个产品真的活过了3年?

    消费者吃的怕只是一个心理安慰,又或者病急乱投医吧。

    这么说起来,脑白金还真不错,起码到今天它一直都在,算不算也是一种做了时间的朋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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