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 遭十多人围殴反抗致2人重伤获刑 初中生围殴

  【#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 羁押336天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遭围殴反击刺伤3人男生申请国家赔偿#,据上游新闻报道,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蒋华的祖父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后被释放,蒋华被羁押了11个月,共计336天。蒋华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综合媒体报道,事情发生于2019年5月17日, 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当时还未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霸凌。在混乱中,蒋华拿出一把随身带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然而吉首市检察院随后却进行抗诉,认为蒋华并非是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但是却没有求助,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终于,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 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最终撤回抗诉。

  因为错误羁押、错误抗诉,孩子的精神承担了巨大的折磨,受教育权更惨遭剥夺。同时令人赶到奇怪的是,当时尚且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是如何被刑事拘留长达300余天的?对于正当防卫如此错判,但是很多类似于校园霸凌案件中,对于霸凌者却没有予以雷霆手段的惩治,着实是令人感到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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