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楚门的世界》讲述了从小生活在“肥皂剧”中的主人公楚门,突然意识到自己身边的一切全都是虚构的,连天空都是背景板,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是演员。当他满怀信心的逃离这片为他建筑的囚笼时,这才发现他过去30多年的生活一直在被全世界所有人监视着。
虽然楚门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明星,但是他的隐私和自尊却被踩在脚下,以30年的囚牢生活换来的荣华富贵,又有什么意义呢?楚门尚且是电影中的人物,但其实楚门也曾真实地出现在现实中,如2007年北京发生的惹人争议的“橱窗夫妻”事件。
也夫是一位行为艺术家,他在这年四月份计划演绎一出夫妻生活,借此讽刺社会上貌合神离的夫妻。与他一起扮演夫妻的是模特海容天天,海容天天是一名思想前卫、开放的模特,在她的博客上,充斥着不堪入目的照片和一些隐晦文字。
两人计划从4月22日至5月22日在完全封闭、透明的玻璃橱窗中扮演一对夫妻,他们分别蜗居在左右两处,中间同样以玻璃墙分割。在表演开始时,海容天天十分兴奋,拿着相机到处拍摄。她换上了情趣内衣,还给自己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相对的,也夫看上去比较平静,他一进入房间就开始创作,俨然把玻璃房当作了工作室。
在过了将近三天后,海容天天已经产生了厌烦心理。她歇斯底里地大骂,通过健身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她已经无心化妆,带来的较为裸露的衣服也换了个遍。也夫虽然仍旧在创作,不过也能看出他脸上表情不佳。这场行为艺术已经完全脱离了它的趣味性。
直到两个星期后,海容天天彻底无法忍受了,她在玻璃窗上写下:“给也夫招募下一位橱窗妻子”这样的广告,希望能有人代替她来进行表演。因为她整日被关在玻璃房中,已经处于焦虑、忧郁的情绪,没有人与她交流,她也无法静下心来做自己的事情。在招募未果后,她与也夫大吵一架。也夫为了安慰她,只好提出与她更换房间,这才将她劝下来。在两人更换房间以后,又居住了大约两个星期,才挨到了约定的时间。
当5月22日即将来临时,海容天天终于开始兴奋起来,她请制作组帮自己购买了一双“翅膀”,希望能在结束时“飞”出玻璃房外。两人用铁锤将玻璃一下子砸碎,宣告了节目的结束,也宣告了这次表演的成功。
然而最可怕的是,这一个月的表演都被观众们默默注视着。玻璃外的观众并不算多,因为表演地点较为偏僻,在北京798工厂附近,这是一块艺术家们的聚集地,周围围观的半数左右都是圈内知名的艺术家。不过住在附近的住户以及听到风声的好事者因好奇心赶来围观的也不在少数。第一天时,还出现过不怀好意的流浪汉,他用意味不明的眼神观看海容天天,还从通风口处对她讲一些污言秽语。
除了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观众外,不少门外汉之所以驻足观望,还是因为拍摄组宣传的噱头。九成的观众(包括艺术家们)都未曾看出他们二人饰演的是一对夫妻,因为两人很少有互动和交流。对此海容天天和也夫都解释道,这正是他们的目的,现如今不少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缺乏交流,甚至不如普通朋友那样亲密。或许有些人无法接受表演,认为他们这是在引流,不过艺术就是如此,不一定所有人都能了解其中的奥妙。
其实艺术无论是阳春白雪或是下里巴人,如果完全无法引起人的共鸣,那么就无法达到存在的意义。因为艺术是为了表达表演者内心的媒介,如果这一媒介无法被观众接受,或根本没有接受的途径,那么只不过是自娱自乐。
像海容天天与也夫的表演,在场几乎所有人都无法看出他们两人饰演的是一对夫妻。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毫无交流,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将夫妻真正默契的生活演绎出来。即便感情再差的夫妻,在生活中也会有与其它关系不同的特性,如彼此之间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他们虽然表达出了夫妻关系的冷漠感,却因缺少最基本的夫妻特性而无法被观众理解。
不过撇开这些不谈,他们的行为艺术真的能够被社会接受吗?大多数人恐怕都不敢苟同。因为日常生活包含着我们的隐私,他们在公众面前如此展露自己的隐私,既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伤风败俗之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障我们的隐私权,如果个人放弃了权利,反而亲自展露自己的隐私,那么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又该如何保全呢?
另外,如果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可能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X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虽然他们两人并未裸露自己的身体,但是海容天天穿着过于奔放,以如此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既是不符合我们目前社会的价值观的,而且已经濒临法律的边界线。
因此,艺术虽然是自由的,但是这份自由却有范围。如果脱离了道德、法律而存在,那么不可能被大众认可、接受,也不能被这个社会接受。只有顺应时代潮流、顺应社会发展的艺术,才能够绽放属于它的光芒。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