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雅偷逃税款被罚一事一下子压过了王姓歌手的喧闹,到今天网民才发现,那些明星歌手什么的,别看平日里热热闹闹的,在“一薇”面前,“一爽”简直不值一提。
薇娅当晚即被所有主要平台“封杀”
不同之处在于,明星们还有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逃税的,或者通过将部分个人收入的帐做到其他演员甚至是群众演员名下,降低累进扣税比例,最后再拿回来的形式。由于明星的话语权更大,他们更能通过“阴阳合同”或者“增资协议”等方式进行相应的操作。
首先,真的存在所谓的“合理避税”吗?
我们总是能够见到很多“合理避税”的提法,甚至还有专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但真的存在所谓的“合理避税”吗?或者说这种“合理避税”的界限到底在哪?
当你总收入固定,在不增加总支出的情况下,仅仅通过变换收入的性质就能实现税收的变化,这种行为真的合理吗?
尤其已经通过一层公司收支计算之后真正落到个人的最终收入,再走一次个独,走一遭完全没有实质经营性活动、纯粹为了避税的壳公司,为什么很多人能理所当然心安理得地自我“心理建设”:这是合理避税,不是偷逃税款?
其次,一出事错就完全在偷逃税款的人身上吗?
试想,如果没有类似于霍尔果斯等等这样的税收洼地存在,又怎么会存在这样直白而简洁的偷逃税款事件呢?全国各地为了吸引投资、吸引企业注册,有时候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从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出,薇雅属于是“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的情形,其自身责任确实是不能因此免除的。
对冲击灵活就业人群收入的担忧显然是想多了,甚至都不太值得深入去解释,只能说对税收制度的理解要从整体去把握,不要机械、孤立地只是看某一个数字。得落到具体的个案去实操,你就会发现其实并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你要相信税收制度的制定是科学严谨的,经过了仔细论证,而不是张嘴就来的。
但对于是不是会影响平台经济的发展,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毕竟任何商业模式的发展都是存在一定变数的,有时候影响到底会不会有,以及这种影响合不合理都很难仅仅通过经济利益的增减来下结论。比如对教培行业的整治,是不是影响了,这种影响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