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化生育登记要求 四川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生育条例

  #四川简化生育登记要求#【最新!#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近日,四川成都。消息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主要修订以下四方面内容:#四川生育登记取消数量限制#;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简化生育登记的要求;增加信息共享的要求。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相较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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