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爸爸》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征求孩子的意见?

剧中,文章扮演的小爸爸于果,不辞万里来到美国找儿子(夏天),因自己的先前行为导致自己失去了对夏天的抚养权,在任何问题都交由法律来解决的美国,对于身无分文、不谙熟法律

的于果只好孤军奋战,与国际大律师夏天的舅舅泰勒在法庭上分庭抗礼,争夺夏天的抚养权,但是美国的法律和程序专业而精致,即使于果能言善辩(不懂英文)也是很难与精通法律的泰勒相抗衡。

剧中,裁判的结局是好的,也是观众们所希望看到的那样,于果获得胜诉,如愿以偿重新享有了对夏天的抚养权,夏天可以和于果回到中国。

美国陪审团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团为公民提供了司法参与的机会,如果怀疑陪审团和法官之间的裁判存在差距,但事实上,一直以来陪审团和法官在案件裁决上高比例一

致,本剧中,观众也可以看到史蒂文法官对陪审团所作的裁判结果表示认同,陪审团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结合本剧,陪审团裁决夏天的抚养权归于果所有,在其他未参与审判的民众同样也会基于生活经验和基本理性,对案件作出如前所述相同的裁判。

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

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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