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国法定一周休息几天,一周只让休一天,犯法吗?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生产和工作,而是自由支配的时间。

但是为什么别人是双休,你是单休?

关于职工的休息日,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今天,我们来谈谈这个问题吧。

“五天工作制”的发展历史

1994年以前,我国法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只有一天假期。

所以很多上班族把家务都堆到星期天做,换煤气、洗衣服、购物、买菜、照顾老人等等。 所以,那时有句流行语,叫“战斗的星期天,疲惫的星期一”。

至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这是“大小拜轮休制”,本周是6天的班次(一天休息),下周是5天的班次,下周又是6天的班次(一天休息),循环往复。

这样平均下来,每周就上5.5天的班,一天8小时,刚好符合“每周工作44小时”的规定。这是我国新工作制实施的第一个休息日,当时很多人不习惯,计算起来很麻烦。

于是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文件,其中第三条规定改为“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样换算下来,那就是一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

从此,五天工作制(也称为标准时间制)正式确立。

单位让我一周休一天

犯法吗?

我想有人会在这里问,为什么现在我们单位是星期天的单休?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违法吗?

我国正式确立五天工作制(标准工时),不是说所有企业都实行五天工作制,而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原则。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限制,不能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的“其他工作和休息方式”是“特殊工时”。

《劳动法》结合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

可以得出结论。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不超过法定加班时间限制,经人社局批准的,特殊工数下的单休是合法的。 星期六、星期天不一定休息,一周内随时都可以安排。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上工作,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其他工时制度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

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工作的员工采用的工时制度。

适用(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计量的员工)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工作的员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加班工作制的工作人员。

对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者其他考核标准,安排劳动者休息。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工作或者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主要适用于突击性、季节性强的工作。 另外,在市场竞争中,对于因外在因素影响而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部分员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方法实施。

这些行业的员工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班休假、灵活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实现。

标准工时制每日不超8小时

包含午休时间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制定规章制度规定8小时是否包括休息时间,也可以包括。

标准工时制下

休息日加班费是多少?

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应当要求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劳动者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不低于日薪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注意!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有限制!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按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为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994年我国法定一周休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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