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离婚怎么办,夫妻一方不肯离婚,想要离婚的另一方该怎么办?

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一方要离婚,另一方死活不离婚,一直拖着,让想离婚的一方相当痛苦。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怎样才能成功地与对方离婚呢?

让我们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

据此,法院判定夫妻双方离婚与否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 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包括重婚和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人的赌博、毒品等恶习屡有发生,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等。

也就是说,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只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没有看夫妻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实际上,由于夫妻一方拖着不同意离婚或者不离婚,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所以,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即使夫妻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仍拖着与对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案件存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 否则,就需要承担无法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

夫妻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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