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越野车撞小偷,成都“野的”司机载小偷作案成共犯 获刑半年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5日讯(记者雷兹)为了方便,“土包子”司机明知乘客要去盗窃,还为他们提供载客服务,结果自己也触犯了法律。 近日,成都市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司机夏高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奇怪:小伙上车不说目的地专挑大型网吧“闲逛”

夏高平在成都跑“野的”赚外快。 今年2月的一天,他突然接到顾客的电话让他去车站接他。 想到车站一般都是长途跑的大单子,夏想赶紧赶到车站,接了约四个外国年轻人上车。

上车后,几个人并不像普通乘客那样马上告诉夏高具体去哪里,而是让夏高带他们去周边区(市)县的闹市区,找一家大而好的当地网吧。 一开始,夏高觉得这四人组想去网上,就带他们去了金堂。 看着位于闹市区的大型网吧,年轻人让夏高停车,其中两人下车进入网吧,另外两人和夏高一起在公交车站等着。

大约半个小时后,“网络”的两个年轻人从网吧里匆匆出来,与车上的人对视示意后,命令夏高继续开车游览闹市区。 夏高应4人的要求带着他们到处走。 每次看到大网吧,四个人中就有两个人下车进去,大约半个小时后从网吧出来。 就这样,中途停了四五次。 最后,夏高把四人组拉回到火车北站。 下车的时候,一个人给了夏高1200元。

获刑:明知团伙盗窃仍提供方便老司机被追责

原来,4名年轻人以“网络”为借口,闯入网吧传播盗窃犯。 社会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夏高其实早就看穿了它的“爱猫”。 但夏高觉得,一晚上带着这些小偷跑好几次步,能赚到比平时多得多的钱,更何况自己只负责开车,不会冒任何风险。 从这次开始,夏高就有了这个“好差事”,心里载着这伙小偷连续几天在新都、彭州、郫县等地作案,直到民警将几人抬上车当场抓获。

虽然夏高向检察院坦白自己知道他们去偷了东西,但他认为只载客收费并不构成犯罪,但这违反了法律。 检察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夏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郫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夏高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企图实施犯罪活动,还为他人提供便利,实际上自己也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触犯了法律。

(文中人物为化名) )。

成都越野车撞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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