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发布者回应拍视频不救小孩,一条视频引纠纷:工友为救幼童拍视频,孩子母亲觉得被侵犯隐私

据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消息,近两天鞍山“被拍视频救孩子的人和家长起诉”事件引发关注。 16日上午,救人者凌老师表示,11月14日,他和工人在单位上班时,看到门口一个孩子的头卡在窗户上。 在紧急情况下,他和工人们赶紧救人。 在救援过程中,有人发布了直播视频,以便能联系孩子的父母。 但随后,孩子的母亲以侵犯隐私为由提出删除视频。 否则,起诉他,他很失望。

16日深夜11时许,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上获救孩子的母亲徐先生。 徐先生说,她感谢私信凌老师对大家的热心帮助,但在请求删除视频时被屏蔽了。 “‘如果主张不删除的话,就进行法律程序吧’”原本是我说的愤怒的话。 现在到此为止,如果他坚持不删除的话,就会进行法律程序。 ”

凌老师把视频发到网上了。

工友拍幼童被卡视频呼救

我拍这段视频是因为我在当地有熟人联系孩子的父母,希望他们赶紧来救孩子。 ——凌老师

凌老师在鞍山的一家企业工作。 “当时是14日上午10点多,那辆车停在工厂门口,一个孩子卡在窗户上哭着挣扎。 ”11月16日上午,凌老师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卡在卡里的孩子大约5岁,哭声让人揪心。 他和五六个工友赶紧跑过去,发现车里没有父母。 除了被卡住的孩子外,车后座上还有一个大约3岁的孩子。

凌老师说,由于情况紧急,他和工人们赶紧用手往下拉玻璃,“救援过程持续了好几分钟,费了很大力气,但只能往下拉一两厘米。 在确保孩子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我们会想办法联系孩子的母亲。 ”

凌老师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的记者,他曾引导后座的孩子们打开车门,但由于车子没有启动,车窗无法放下,孩子的脖子被卡住了。 “当时,盘前还留有车牌,我赶紧打了电话,因为是空号,所以马上报警了。 ”

凌老师说,在救援过程中,他拍下了发布在朋友圈和嘀嘀上的视频。 “我拍了这个视频。 我觉得当地有熟人可以联系孩子的父母,所以急忙来救孩子。 过了十分钟左右,孩子的母亲回来了。 车主很着急。 我赶紧打开车,把窗户放下来。 那个时候,为了表示感谢,我们上班了。 ”

拍摄者不满幼童母亲态度

她不是很失望吗? 车主打完电话后,叫了她的朋友过去,说:“别告诉他,明天起诉他就行了。” ——凌老师

14日下午,凌老师用嘀嘀打车突然收到孩子母亲的私信。 “他妈妈给了我一个抖音私信,问我可以删除视频吗? 我的意思已经提出来了。 该看的人已经看了。 现在删除和不删除都没有意义。”凌老师说,他以前看到过很多孩子被留在车内窒息的新闻,留视频也是因为想起对父母的警告作用,所以没有删除视频。 “当时老板的语气很重,说我侵犯了她的隐私,说得很难听,所以我听说是这个语气,马上就拉住了她。 ”

“晚上七点多,我在工厂工作。 她带着派出所的警察来找我。 然后,我报警说你要做什么? 为什么要把事情做大? 她说:“做大事,你侵犯我的隐私。”凌老师说:“她给律师和朋友打电话,说要起诉我。 ”。 “如果她带朋友来,我就对她的朋友说。 如果是她的态度,就没有必要继续说下去。 如果态度好一点,说视频影响了孩子和家人,我一定会删掉,但你这样大声喊,我一定不会删掉。 她不是很失望吗? 车主打完电话后,叫了她的朋友过去,说:“别告诉他,明天起诉他就行了。” ”凌老师说。

“视频没有马赛克。 当时是紧急情况,没想那么多。 十几秒的视频,主要是拍摄现场的情况。 ”凌医生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指控我,但如果她指控我,我一定会应诉。 ”。

幼童母亲恳求删视频被拉黑

我多次要求他删除这个视频,但他几次都不愿意,用各种各样的话糊弄我。 我再拜托他一次,他就不直接回我了。 之后,我继续发,他就直接黑了我。 ——徐先生

11月16日深夜11点左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上孩子的母亲徐先生。 徐先生说,那天孩子有点发烧,就到恋人工作的工地去找他。 找人的地方离停车位置不到100米。 为了防止孩子发生事故,她离开的时候把钥匙拿走,四扇门和窗户都是开着的,“我大概离开了十几分钟左右,门随后自动锁了,不知道宝宝是什么时候躺在窗户上的。 门自动锁了,窗户也一起上来了。 窗户自动上升后,只要碰到障碍物就停止上升。 ”

“那边的工作人员发现我家宝宝被卡住了。 确实有个亲切的人给我开门了。 车门被打开后,车子发出警报声,我听到声音跑过去,看到有很多人在围观。 我很紧张,拿出钥匙启动了车,把车窗拉了下来。 ”徐先生说。

凌老师告诉记者,以前为了找孩子的母亲打了电话,但是打不通。 但是,徐先生说:“手机拿在手上。 没有电话打过来。 我真的没在意拍视频的人救宝宝。 我确实没有看到他这么做。

我来的时候,我看到三个好心人在帮忙。 第一个好心人在安抚宝宝的情绪。第二个人在车里开门好像在找什么,一定在找钥匙。 另一个人可能在驾驶室里也在找能打开钥匙和窗户的东西,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当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拿着手机对着我。 我当时没想到他会去发视频,所以我什么也没说没有视频。 所以,我真的没能理解他的这种行为。 用通俗的话说,他可能想成为人气者。 ”

徐先生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说,当天下午突然来了朋友、同学、邻居们,听到孩子头上的窗户被卡住的消息,她完全蒙在了头上。 本来视频就疯了,“一看,心里很不舒服。 他使用了原图,对我家宝宝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呢! 如果宝宝上学,看到同学戏弄他,会不会对宝宝产生一定的心理阴影?”

“我没有说要强制他删除,但我说你处理视频也没关系。 你可以发。 他说发这个视频的目的是为了告诫。 我说可以责备。 但是,你来处理就好了。 关键是他没有处理。 ”徐先生说。 “我当时太大意了。 我也知道我错了,但我希望你能删除这个视频。 我多次要求他删除这个视频,但他几次都不愿意,用各种各样的话糊弄我。 就算我再次拜托他,他也不会直接回我。 之后,我继续发,他就直接黑了我。 ”

幼童母亲称遭受网络暴力

“如果你坚持不删除,就进行法律程序吧。 ”本来是我说的生气的话。 现在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也只能办理法律手续了。 我想为宝宝和我讨回公道。 ——徐先生

徐先生生气地说:“既然我们不能调整,就想通过警察的调整让他删除信息(视频)。” 我报警了。 然后派出所向警察自首调整也不行。 他也不想删掉,我真的接受不了。 那时我生气了一句话,所以我要起诉。 如果你真的不想删除的话,我说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 他当时说:“你会因为这点小事起诉的,对吧? 那我明天去媒体曝光给你。 我说我不尴尬,如果你真的要这么做,我就随你的便。 说着,我和警察们一起去了。 ”

事件发酵了,这让徐先生意想不到。 原本温暖的救人事件如今对当事双方来说,混杂着更加复杂的感情,也影响着各自的生活。

“视频传出后,哥哥指责我,公公也恨我,甚至有人去我家说我。 网络上也有人说,我杀害了父子,我是为了保身,像我这样的父母会养育这样的子孙,我的号码不吉利,这些都是在视频的评论中看到的。 ”徐先生前几天没能出门。 “昨天下午,朋友硬把我拉出来,说不能再关着我了。 不这样做的话会出问题的。 感觉邻居们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真的不能接受。”

“我没有用法律胁迫过拍摄视频的男性。 “如果你坚持不删除,就进行法律程序吧。 ’本来是我说的生气的话。 现在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也只能办理法律手续了。 我想为宝宝和我讨回公道。 我打算起诉他,我现在想让他公开道歉,但目前只有这个想法。 ”徐先生说。

新视频已对隐私信息处理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注意到,11月17日晚7点多,救援人员凌老师删除了原视频并上传了新视频。 在新的视频中,我注意到孩子的脸和号码上有马赛克。

为什么凌老师要删除原视频再上传新视频? 是改变主意了,还是孩子的母亲再次谈判? 就此,记者联系了凌先生。

“我从那天晚上开始就感到不妥。 因为对孩子确实不好。 我只是看着他母亲的态度感到寒冷。 所以我一直删除到现在。 ”凌老师说,他是通过视频求助的,觉得不应该伤害孩子。 凌老师说,自己和工人们在确保孩子安全后拍摄的视频,目的是寻找家长救人,没想到孩子的母亲在民警面前恶意炒作。

徐先生正在和凌老师交换信息。

律师说法

孩子救出后,视频应当删除

凌老师发布视频涉嫌违法吗? 孩子的母亲有权指控凌老师侵犯了隐私吗? 对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联系了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闫法顺。

闫法顺表示,如果当时凌老师发布视频是为了扩散信息,通过网络形式找到车主及时救孩子,这是市民的善意行为,这种行为并不违法。 但孩子获救后,家长认为视频可能会影响该车主和孩子的形象和名誉,要求凌老师删除。 凌老师必须删掉。 否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肖像权等。 “他提到视频警告的作用是社交媒体和其他部门的责任,个人也可以警告,但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车主可以起诉凌先生侵犯隐私,凌先生应车主要求及时删除视频,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构成侵犯隐私。 ”

现在大多数人都有手机,很多人很快就会拍摄照片和视频并在朋友圈和社交平台分享。 那么,发布这些图像和视频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闫法顺表示,个人拍摄、发布照片、视频,应当注意避免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损害他人权利。 如果涉及到这样的内容,“当时是善意投稿的,但是对方联系说有可能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时,应该迅速删除。 不这样做的话,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诉讼。 ”我建议你不要投稿。

评论

得理者也不可丢掉“同理心”

在这个事件中,双方都感到“不甘心”,觉得自己“有道理”。 对孩子的母亲来说,要感谢孩子在危险中获救,但把未经处理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横隔膜。 凌老师挺身救了这个孩子,但在视频中受到了起诉的“威胁”,说“很冷”。

其实,作为拯救者和拯救者,双方真的不能为了这个视频“针尖对着我”,闹得上法庭就明白。

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丹尼尔戈尔曼在《情感智商》一书中提出了“情绪智力”理论。 他认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随时随地认识和理解自己和他人的感情,妥善管理。 体谅别人,回应需求,需要换位思考,感受对方的感受,为对方着想,而不是以心代劳。 孩子的母亲和凌老师对彼此的行为和要求,要有必要的“共鸣心”。 不要站在维护公益、保护孩子的“道德高地”,让对方的行为“上线”。

在距离马鞍山不远的桐城市,至今仍流传着“六尺巷”的故事。 清代康熙年间,大学士为劝家人让出三尺家基,挥笔写信,配诗曰:“千里修书只为墙,可否让他三尺? 长城现在还在,没有看到当时的秦始皇”。 家人收到信后,主动出让三尺宅基地。 遇见邻居,主动相让,最后这里变成了六尺巷。

事实上,理想的社会关系,不是非黑即白,遇到矛盾纠纷也不是唱反调,而是存在一种灵活的空间,包括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男孩的母亲应该感恩地与凌老师真诚协商凌老师也要尊重男童母亲的意见,删除视频,给视频加码。 “让他三尺不是也可以吗?”

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 互相碰撞之后,是互相理解,互相体谅,还是习惯性地受强迫观念的驱使,分毫不差地争执,合情合理,这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教养和素质。

我相信爱子亲爱的男孩子的妈妈和热心公益的凌老师都是善良的人。 希望他们能多点共鸣、洗心革面、换位思考,进一步拓展天空,让这起“家长要求救儿者删除视频”事件玉帛一样,有一个大喜的结局。 (杨维立) )。

网友观点

A面

葛紫燕:妈妈确实很不负责任。 别人批评的都是一样的。 人拍了视频也没错啊。 稍后请好好谈谈。 我相信人也不会删除。

1377871挑战自己:其实最主要的是孩子的妈妈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拍摄者不是都提出要不要删掉吗? 这很有道理。 就算好好感谢救援者也不会变成现在的状况,那凭什么要走法律程序呢? 别人有愤怒,态度不好还指控我,我会生气的,随你吧。

网友(xf162514937 )其实孩子的母亲还不会处理事情,所以发现了视频。 在感谢好心人救助的同时,提交视频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相信对方会接受的。 不是去找对象,孩子的母亲不感谢,也不处理事情。

宝剑:你和人好好商量,人会不会删掉? 一定会盛气凌人地让人删掉的。 可能会控告人说不从一开始就删除。

没有人夸耀。 恐吓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删除视频,恐怕太冷了。

B面

沙尘飞扬的哥哥:打马赛克拿出来,无可厚非。 原视频,达到救人目的应该删除,多次协同拒绝删除,已经侵犯了他人隐私。 轻视他人隐私的现象层出不穷,可见法制的普及极为重要。

实事求是才是正能量。 支持这位母亲,不能因为救了别人的孩子就随意侵犯别人的权益。 如果坚持不删除,就不得不怀疑他拍摄视频的动机!

临街绿芜:这是另一回事。 那位妈妈因为不小心教育错了,不经别人同意就发视频也是侵权啊。 更别说人家不能再三告诉你。 无论如何,个人没有那个权利啊。

向前小米:救人者应该被感谢,但不能因为这位母亲有过错就无限放大。 即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母亲也应该在责备自己。 如果视频继续传播,对这个母亲和孩子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救人者不可删除。

玉银:视频已经发了。 而且孩子很安全。 如果呼叫者的本意是安全警告就好了。 父母可以要求删除视频,但语气必须礼貌温和。 吃哈密瓜的大佬心疼孩子看这个视频,不要歪曲视频本身。 希望这件事早点结束,不要伤害和气。 毕竟,诉讼会折磨人民,伤害财产。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汪艳记者钟虹

视频发布者回应拍视频不救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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