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写真底片会给你吗,影楼拍写真不给底片,那是因为你没做这些!

事件介绍

“小李漂亮的宝宝一岁了,自己也恢复了产前的身材,所以最近打算带宝宝去拍照,顺便也给自己拍照。 但是,问了附近的电影院,也拒绝提供底片。 其中一个人,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向摄影师申请,看他能否花十几美元卖给你。

李美觉得拍照留下的底片不应该都交给消费者吗? 而且为了要底片还出钱? 而且,我拍了一套照片1000多张。 如果给我拍100张照片,15元给我拍一张底片,买底片的钱比我拍一套照片的钱多得多吗?

法律对底片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各省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所有照片的底片必须转交消费者。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等。

有底片归电影院的约定

拍摄前明确承诺“胶卷属于电影院或摄影师个人所有,消费者不能免费索取”,如果电影院履行了合理的提醒告知义务,消费者想要胶卷就要增加费用。 消费者想要底片就放钱的行为不是霸王条款吗? 其实,签订合同毕竟是民事行为,还是以意思自治为优先。 也就是说,双方自愿约定底片归属的,法律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也就是说,如果你知道不交底片也要拍的话,人拍摄完不交底片就站不住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解释规则的,底片应当归消费者所有。 电影院是格式合同的提供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

《合同法》第261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书。 发包人应当检查这项工作的成果。 ”

简而言之,客户有权为发包人按合同交付订购费后,接受电影院的制作成果并对制作成果拥有所有权。 客户对电影院拍摄的数码照片拥有所有权。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底片就应该交给消费者

“电影院不给底片”似乎成为摄影行业规则的重要理由之一,是期待客户将来的消费可能性

要想在电影院不给“底片”的情况下把照片冲洗出来,去电影院找“底片”冲洗出来,然后让消费者花钱购买底片也是“创收”的一种方式

律师的观点

消费者在寻找电影院拍摄美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01明确约定的内容

02签订正规的书面文本合同

03拒绝过度“二次消费”

拍写真底片会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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