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贫困生要哪些证明,贫困生申请资助无需居委会证明,教育民政扶贫数据共享认定资格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前表示,为了让学生少跑路,从今年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不再需要在当地居委会等部门正面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和签名。 有一个声音误读了,困难学校的资助取消了认定环节。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原在7月10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取消盖章意味着用其他方式灵活“核查”,而不是取消认定。

应该如何确保正确的认定并有所帮助? 原表示,将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实现相关数据共享。 例如,联网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子女学生、孤寡学生、烈士子女等,可以直接认定。

其次,通过了解学生日常消费情况等方法提高认定准确率。 例如,学校在审核学生申请时,要求综合考虑影响学生日常消费和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因素,采取家访、访谈、大数据分析、学生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准确率。

同时,加强诚信教育,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实际情况。 对发现的虚假行为,将严厉查处。 不仅要回收支付的资金,还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吊销证书并不是说不需要什么材料,而是改为个人承诺制,个人承诺家庭经济状况,大学生个人承诺,未成年学生家长、监护人承诺。 我们充分信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所以,在这里也希望更多的学生珍惜这份信任,对个人的承诺,真正做到诚实可信。 ”原说。

采写:南都记者唐从兰州一步步走出来

学校办贫困生要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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