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来了。 你的公司休息吗?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这些大节是大家熟悉的国家法定假日,全民放假,还有只针对三八妇女节这个“半边天”的节日吗?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明确了部分公民假期节日和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 5月4日),14岁以上青年休半天假;
(三)儿童节) 6月1日),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也就是说妇女节是部分市民放假的法定节日,单位可以为女职工休半天假。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很多用人单位并不是真的为女员工休假。 问题是——不是休息日,上班会有加班费吗?
在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270号)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对部分公民放假节日期间参加社会或者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照常工作的职工本节日正好是星期六、星期天,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
很遗憾,今年的三八节是星期二吧。 所以没有加班工资。
休息可以暗自高兴; 不是休息,给老板看,明年可能会释放。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