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追这剧的时候,就被两个厌世的奇葩,说着各种丧梗瞬间吸引了,当时还只是觉得这俩毒舌真好玩。全看下来,原来是两个背负了童年阴影的两个有个性的人,因此长大后恐惧爱情甚至一切美好的东西,以此为背景,两个人恋爱中各种奇葩思想举动,弹幕好多人都不理解,看着弹幕说神经病,疯了,弃剧。但我真的心里还挺开心,因为相信他们都是幸福美满的长大的,所以才会不理解这些。
为了治好抑郁症的Gretchen,Jimmy搭过枕头城堡,策划Sunday,Funday,编出一个不存在的凶杀案来求婚,然后在求婚成功后因被勾起的family,issue从现场一走了之。大概一场恋爱里所能想到的冲突和纠葛都被编剧放大植入,Gretchen那句,“如果我爱你算是种承诺那也是用尽全力去在一起的承诺,并不意味着不能失败”就是最好的总结。
虽然每季的套路都差不多,前面几集各种打闹,后面几集出现新的危机,解决,然后重归于好。但是个人感觉好的剧集好的制作就是有这种魔力,即使剧情一直没有跳出原有轨道,你依然会沉溺于剧情的逐步推进中,不自主地揪心又放松,揪心又放松。第四季的结尾,庆幸编剧终究还是选择狗血地把他俩写回到一起,只是正如最后一集说的,人生从此开始走下坡路了。生活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喜剧,只愿有人跟你一样臭味相投。
其实,我对整部剧印象最深的地方,是Jimmy等Gretchen回家的场景。他愉悦地把蜡烛全部摆整齐,又有些焦虑地想着什么没有准备好,最后往桌上、自己的面前、Gretchen会坐着的位置,放了一根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个地方哭成狗,大概是因为我也想要遇到一个愿意耐心等我回家、记得我爱抽烟的人吧。PTSD患者逐渐适应生活、正视自己在社会上和在人际关系中的地位;拜金夫妇最终走向平凡相爱度日;性瘾者不满现状、放纵自己,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一个安稳的陪伴。
一开始以为自己像是高高在上又毒舌的Jimmy,或是受抑郁困扰有时想死的Gretchen,看到结尾才发现,只想做Edgar。给喜欢的朋友做很好吃的美食,在她需要帮忙的时候永远等待着她,最后,一个人出发,去成长,把伤痛和孤独留给自己。过段时间也许还会把整部剧重新看一遍,因为演员的演技相当细腻、加上有些用心安排的镜头之类,我可能错过了一些应该注意到的细节。无论如何,它是我最爱的爱情喜剧。
总之,虽然是一部丧剧,但看完就很正能量。因为生活正是如此,你得继续。No,one,will,be,with,you,forever,you,have,to,be,your,own.我厌恶生活,因为不得不融入大众的价值观中去。我热爱生活,因为生命太短暂,不值得花在不开心的事情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大不小的毛病,包容自己吧,你已经很独一无二了。很想对所有靠近自己的人说:accept,me,and,you,can't,fix,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