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羔羊》原型泰德.邦迪,一个让无数少女为之求情的杀人犯

不只是现在的人三观有问题,早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此事件的升级版,早已被刊登出来。甚至拍成影片,印成书籍供人传阅。

《沉默羔羊》

TedBundy中文名字译为泰德。邦迪,如果对这个名字不熟悉的话,那《沉默的羔羊》这部经久不衰的犯罪题材电影,总归是耳熟能详吧。

影片中有一个令人无法忘记的角色,他叫汉尼拔,是一个食人魔头。他不同于一般的变态杀人狂,而是一个思维冷静,智商超群的绅士。

他最擅长的便是分析一个人的心理,然后找出弱点,并让他们协助自己来完成一系列完美犯罪。

美国著名导演家霍普金斯对这个人物有别样的诠释。

“也许你觉得如果他不吃你的话,和他一起吃饭聊天是件非常愉快的事情。毕竟他学识超人,态度高雅。”

他可以在巴赫的乐曲中,伴随着优美的旋律,轻松咬下监狱狱警的脸,并将阻拦他的其余狱警打到血肉模糊。然后双手后展极尽放松地坐在另一边,安静的欣赏乐曲的下半段。

这部影片中的血腥绅士原型便是开头所提到的连环杀人狂魔泰德.邦迪。

TedBundy

TedBundy也就是泰德.邦迪,在1973年~1978年,五年之间,记录在美国档案的案件里有35起是他独自所犯下的杀人奸尸案。但未记录在案,未被人所知道的数字,又远远不止这35起。据说应该在100有余。

在进行杀人行为时,他一般会将其棒杀。或者勒死,然后强奸分尸。

但即使被抓捕,他也死不认罪,具有超高智商以及超高逻辑性思维的他,在法庭上开除了自己原有的律师,然后自己做自己的律师依旧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在中途休息时,利用图书馆的小天窗再次逃跑,直到十年后再次被捕。

幼年经历

一般变态连续杀人狂,都有几条相似性,比如童年生活不幸,从小遭受虐待或者性侵,心理阴暗,有躁郁症或精神病史。沉默寡言,社交恐惧,极端的掌控欲。智商极高。90%为男性。

而泰德.邦迪貌似除了最后2点其他的全不符合。

泰德.邦迪出生在一所女子庇护所里,这里面的女子大多是未婚先育,或者不知自己怀的是谁的孩子。有人说了这种环境下生下的孩子,本身就够不幸得了。可他还真是比较幸运,有一个爱他的母亲和疼他的祖父。

邦迪的母亲将她生下,可又不想让孩子忍受以后的非议,便问了他的父亲,也就是泰德.邦迪的祖父。祖父也是心疼女儿,还有刚出生的小外孙。便将小外孙认领为自己的孩子。而自己成为孩子的养父,亲生母亲变成孩子的姐姐。

虽然听起来有些不人道,但是对刚出生的孩子来讲,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泰德.邦迪也在这种情况下长大,在学校的他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阳光向上校草级别的人物。可高中时期有次放假回家,他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身份证明,那时他才知道真相。

也可能是从那时起,他的心里有了一丝阴暗。

成长经历

可这并不影响他强大的心理素质,他依旧考上了华盛顿大学。并在那儿交了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一位富家小姐坦芬尼·布鲁克斯。

这位富家小姐也由于邦迪温柔的长相,幽默的谈吐爱上了他。也是在那时,邦迪接触到了上流社会。他疯狂的爱上的那种感觉,并为自己不堪的出身而感到自卑。

他心里的阴霾越来越大,他开始行窃,偷窥,盗取女性私处的衣服。并将其作为一种乐趣。

而他那位女朋友,富家小姐或许是看到了他的这种行为,再也不能忍受这个穷小子变态一般的举动便和泰德.邦迪分了手。

爱情的失意,仿佛是这最后一根稻草,他压死了泰德.邦迪心中的牢门,放出了一个魔鬼。

人间失格

泰德.邦迪在和女友分手之后,便疯狂地学习求学,在一次共和党会议上他又一次见到了布鲁克斯,他的前女友。

而这时的邦迪已经有了另一位女友伊丽莎白。可他仍然和布鲁克斯打得火热,在这场三人的恋爱期,布鲁克斯被残忍抛弃。

邦迪和这位小姐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只是想证明,我可以得到你。”

在那之后邦迪的扭曲人格爆发,他的杀人之路伴随着他的求学之路,在美国的大洲一次又一次的做下残忍的虐杀。

在犯下了将近十多起案件之后,美国的警察依然没有任何线索,只是有的目击证人说出看见凶手。长相英俊,开着甲壳虫车,并在身体上绑有绷带,这是毫无规律的杀人犯唯一的线索。他们将目击证人汇聚,以此画了一张比较简略的凶手照片。

而这张照片一经流出,被邦迪的朋友们发现还一次次地调笑他,“你看你长得和这杀人魔多相似”。调笑只是一句调笑,没有人会把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学识渊博的邦迪当做杀人犯,警察更不会。

但是杀人魔头的妻子发现了一条规律,她的丈夫去了哪儿哪儿就有杀人案,再加上那张可疑的照片,以及特别熟悉的甲壳虫汽车。于是伊丽莎白报了警。

这次报警使这个凶手开始了逃亡的生活,并在逃亡途中又屡次犯下多起杀人案。手段残忍,据警察所说没有一具尸体是完好无损的。

落网

邦迪总共被警察捕获了两次,并且两次都有惊人的壮举。

第一次法庭,他开了自己的律师,并由自己来担任自己的律师,严密的逻辑,令人敬佩的口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之后,他借着中途休息的时机逃跑。

在第二次上法庭时,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跑,他便利用法律的漏洞,结婚当天不可执行死刑。于是在开庭休息的时候,他向自己的律师求婚,并且求婚成功。这么一推,又推了几个月,而他的妻子,那名律师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上了这个杀人犯的户口。

法律终归是严明无私的,警察在一具尸体上,终于查到了一个线索,这个尸体上的咬痕。和邦迪的齿痕完全一致,这是一个致命的线索,没有任何办法翻供。

结局

令所有警察,法官觉得特别脑残的行为。在执行死刑的当天,无数的少女堆积在法院门口,要求邦迪无罪释放。

这些少女疯狂爱上了这个杀人魔头。

我不知道颜值即正义,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如此扭曲的三观真的对吗?长相本是父母所带给,如果只是由于长相便将已确定的罪行变为无罪,那法律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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