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毛宁唱了《传奇》后,转身就被告上法庭,原告不是原创李健

前些年,那首火了很久的歌《传奇》,它的版权人一纸诉状把王菲与一起合唱的毛宁告上了法庭,对簿公堂要求对方赔偿300万的版权费用,观众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以为那个原告是歌手李健。

虽然是李健写的歌,但版权却不是他

大家都知道,《传奇》是李健作曲的歌曲,所以版权也应该属于李健本人,但王菲在舞台上演唱了这首歌,从此让《传奇》这首歌广为人知,很多不知道的人以为这就是王菲的专属歌曲。

而歌手毛宁在自己后来的专辑中,也有翻唱这首歌,当即这首歌的版权持有人起诉了毛宁和王菲。

法庭上,原告称这两位“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手在没有得到他本人的同意和许可之下,公然演唱此歌,属于侵权行为,并索赔300万元版权费,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李健的追讨。

但其实李健后来解释说,这首歌的版权早在2008年就一种被自己卖给了经营文化公司的老朋友孙有志。

李健不在乎版权是谁,反倒是希望自己的歌被流传

他曾这样说道:说心里话,《传奇》是我写的,但我几乎没拿过什么钱,卡拉OK分给我300多块钱,我也没去领。

身为一个歌手,我不去管法律上的事,我也没有权利去参与,而且我跟不上一个社会人士,对于版权更是无所谓,我的《传奇》有那么多的翻唱版本,几乎没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要唱你的歌,作为歌手我反倒希望我的作品唱的人越多越好。

他说从2001年做水木年华出歌的时候,就经常有别人翻唱之类的,其实自己早已经习惯了,但是这绝对不能说是一个好状态,但你也改变不了,所以他从来不会靠版权去挣钱,那样自己早就饿死了。

不得不说,李健真的是行走的人间清醒,他知道演唱别人的歌曲不去打招呼并不是一个好的状态和现象,但面对这个混乱的大环境,自己又没办法改变,所以索性就不管了。

版权不挣钱,重在唱歌的人

而诚如李健说的,如果靠版权去挣钱,自己早就饿死了,这个确实是事实,歌曲的版权根本挣不了大钱,高晓松也谈起过这件事,他说《同桌的你》自己作词作曲,但只挣了800块钱,而老狼作为演唱者挣了八百万。

看来相比较作词作曲家,还是做歌手比较挣钱,不过侵权这种事如果遇到别人身上,怎么不得索赔一大笔,但李健真的是很看得开的那种人,或许他身上更多的是文人气质,而不是重利的商人。

虽然自己改变不了别人,但李健却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相比之下,李健就显的高风亮节了许多,前两年在李健受邀参加《歌手》的时候,他演唱的曲目是比他名气要小的许飞的一首歌。

尊重每一个歌曲创作人,李健职业精神值得敬佩

当时李健就要给许飞版权费,可是许飞不但没有收,还要感谢前辈歌手李健,是因为一个前辈能在节目中唱自己的歌本身就是一种荣幸。

但李健却坚决要给版权费,他明确表示这是人家的劳动成果,而且每个作曲人创作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这是李健的一贯作风,在和许飞这件事之前李健也有过类似的行为。

当时李健需要演唱一首温柔暖情的歌曲,他选择了很出名的《当你老了》,可是李健并不认识这首歌的原创赵照。

于是李健就发动了自己所有人脉去找他本人,直到最后才好不容易得到他的联系方式,而赵照也被李健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惺惺相惜之下,二人还成了要好的朋友。

李健不仅仅是歌手,更是个艺术家

李健无疑是文艺界的一股清流,他总是给人淡雅和干净的美好形象,而他幽默的谈吐,睿智的学识又为他平添了不少魅力。

他清澈纯净的嗓音,真的是很治愈人心,而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更让他在众多的歌手中显得与众不同和有吸引力,这位总是散发着文人气质的游吟歌者,就问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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