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捐款没有兑现可不可以讨要,一男子承诺捐款1100万未兑现被列为失信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男子承诺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但后来没有兑现承诺,母校起诉其追讨捐款。 据报道,该男子曾在母校担任教师,之后创业成功,并承诺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 但随后,由于该男子没有兑现承诺,母校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捐款。 承诺提供这种捐助但没有兑现的行为是不道德和违法的。

据报道,这名男子名叫吴幽,吴幽怎么还有人?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官网2019年发布的信息,幽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管理着46亿元的基金。 此前曾有报道称,吴幽是镜湖资本创始人,2022年2月17日,镜湖资本发表声明称,本公司没有吴姓创始人、吴姓合伙人和高管、股东。

本来是大喜功的善行,现在变成这样,不知是谁过的,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必须重视的是如果有声明或书面证实,很可能触犯法律。

据了解,截至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的名为“镜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有本公司旗下的南京镜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那么天眼检查显示,2022年7月,双方赠与合同纠纷在徐州首次开庭。 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0多万元。 2月21日,吴幽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到消费限制令。 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宣布,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 据悉,当时这是中国矿业大学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捐款。

法网相关律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合同约定。” 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捐赠款项,但事后没有履行约定的,构成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母校采取法律手段追缴捐赠是一种合理行为,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另外,对个人来说,承诺捐赠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应该是对社会和公益事业的贡献。 承诺捐赠却不兑现承诺,是对社会和公益事业的不负责任,会损害自己的信誉和声誉。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承诺,诚实守信,为社会和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的捐款没有兑现可不可以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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