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坤是码头的一名吊车工人,一个多月前,许坤闲来无事的时候,通过聊天软件上的附近人功能,认识一个叫李玲的女人,这个女人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许坤平静的生活。
李玲家就住在离许坤上班的地方不远的一个村子里,虽然许坤和李玲都有家庭,但两人还是经常聊天联系,一来二去就渐渐熟悉起来,李玲时常的关怀备至,嘘寒问暖,让许坤对这个女人有了好感。
有一天,许坤在聊天中发现李玲情绪很低落,在他的追问下,李玲说,她的弟弟被老板克扣了工资,而自己没有收入,帮不了弟弟,李玲的无助激起了许坤的同情,他马上通过转账给李玲转了800元钱。
因为这次借钱,两人的关系也变得亲近了很多,许坤试探着提出了见面的请求,李玲也表示对许坤很有好感,答应过段时间就和他见面。
然而许坤却迟迟没能和李玲见面,从第一次借钱给李玲后,李玲经常以各种理由让许坤给她转账,半个多月的时间,许坤就陆续给李玲转去了1万多块钱,许坤要求见面的时候,李玲不是给他发张照片安慰下,就是借口有事搪塞,这种只要钱不见面的行为,让许坤觉得有些蹊跷,感觉到上当受骗。
于是许坤就在聊天软件上要求李玲还钱,许坤的态度惹恼了李玲,两人大吵一架,看到李玲真的生气了,许坤也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许坤翻看着李玲发来的照片,照片上漂亮爱笑的李玲,许坤觉得怎么也不像个骗子,感觉自己误会了李玲,心里很是自责,于是主动给李玲道歉。
李玲似乎对于许坤的误解感到很委屈,她告诉许坤,要是真的诚心道歉,就给她发13个红包,每个红包上都注明“我相信你”,才会原谅许坤并同他见面。
为了表示诚意,许坤给李玲发了2500元作为弥补,李玲也表示原谅他,并且主动约许坤第二天在集市上见面。
第二天许坤一大早就等在集市上,然而直到集市结束,许坤也没有等到李玲,他再联系李玲时,李玲却不理他了。
接下来的几天,许坤都联系不上李玲,就在许坤懊恼不已的时候,李玲突然联系他,李玲告诉许坤,前不久她丈夫突然回家了,为了不被发现,所以就暂时没有联系许坤。
李玲的解释,让许坤既轻松又委屈,他跟李玲说,为了给她发红包,自己还特意申请了信用卡,并且已经透支了8000元,可是因为从来没有使用过信用卡,都不知道怎么还款,李玲温柔地安抚着许坤,并主动提出让许坤把8000块钱给她,她来帮许坤还信用卡,许坤想都没有想,立刻就把钱给李玲打了过去。
然而当李玲收到打过去的8000块钱后,许坤发现又联系不上李玲了,对方直接把他拉黑了,看到无法发送出去的信息,许坤这时彻底清醒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被一个陌生女人骗走了两万多块钱,许坤越想越生气,他立刻赶到派出所去报案。
派出所的民警通过两人不完整的聊天记录进行了解,发现许坤是通过加附件人认识李玲的,在两人的聊天内容中基本上都是涉及一些感情的话题,况且,作为有家室的许坤本身也是抱着某种不良的目的和李玲交往,从聊天内容来判断,两人也只是感情方面的纠葛,所以警方也不好作为诈骗来立案。
自己明明被骗了结果还不能立案,许坤越想越窝囊,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李玲又加了他,许坤突发奇想,决定顺藤摸瓜,自己去抓骗子,于是许坤不动声色的继续和李玲保持着联系。
有天,李玲说自己在店里买东西钱不够,希望许坤能转点钱给她,许坤意识到机会来了,许坤告诉李玲,自己只有支付宝里面才有钱,于是李玲说,她现在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要许坤转款到她一个朋友的支付宝账户上,并告诉了许坤,自己这位朋友的账号和名字。
使用支付宝给个人转账,会显示姓名和头像,因此,许坤得知了李玲的这位朋友叫丁宁,他预感这个丁宁就是李玲或者和李玲有关,于是他走遍了整个村子,挨家挨户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许坤终于找到了丁宁,他二话不说就要带丁宁去派出所,但是丁宁却说,骗他钱的不是自己,而是另有其人,在许坤的追问下,丁宁告诉许坤,骗他的不只是有李玲,还有另外两个人,一个叫孙某,一个叫王某。
得到了骗子的真实信息后,许坤再次报案,民警分别将三人抓获,并还在王某家中搜出小袋毒品,经调查,孙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李玲是王某的妻子,经过尿液检查。孙某,王某两人的结果呈阳性,同时民警将三人的手机送到公安局网安大队进行检测,对一万余条聊天记录进行梳理,发现围绕的主题都是要钱、见面和发生关系这些字眼,警方锁定了重要证据。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提前设计剧本,通过聊天软件,用女色诈骗许坤两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被告人李玲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虽然许坤是受害者,但是正是因为他缺乏家庭责任感,贪恋女色,为寻求刺激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千万要保持头脑的冷静,洁身自好,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涉及金钱往来时,更要慎重,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