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捡钱不愿归还,老人捡钱不愿归还,女孩崩溃下跪,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了

3月11日,广州一位老太太在路边捡到200元。 正好失去来找的少女时,少女要求老人归还。 老人振振有词地说“是谁捡到的”,让少女崩溃,跪下恳求,但老奶奶还是不想归还。 直到看热闹的人安抚,奶奶丢了面子把钱还给了少女。

对女孩来说这可能成为一个难以忘却的心理阴影据相关人士透露,女孩的父母不在身边,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家庭条件非常差,200元钱别人吃不够,丢了可能也不找,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大笔钱。 想想看。 如果你女儿在国外出现这种情况,你觉得呢? 心不痛吗?

对奶奶来说,少女显然是个弱势群体。 她们缺乏生活经验,无法有效应对突然出现的困境,最终决定下跪乞求。 大人打110就能解决问题,但她做不到。 而在这位老人眼里,这就是机会。 你下跪,就是证明自己是弱者,就是被他欺负。

拾物不还仅是道德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拾金不昧是传统品质之一,在不知不觉中捡到东西果然违法不是吗!

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回收失物。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捡到失物的,应当归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拾得物的保管人应当立即通知业主或者交由公安机关保管。 拾得物所有人不及时认领的,拾得物保管人应当在妥善保管的同时及时向拾得物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公告认领失物。 ”

因此,失物拾得者无权挪用失物,有义务及时通知失主或者报警人,妥善保管并归还失物,或者将失物移交公安机关保管。 失物拾得者拒绝归还失物,失主有权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今后也尽量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老人捡钱不愿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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