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 2021 ) 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 2021 ) 11号)精神,现将“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息时间
2022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三)共5天。
二.注意事项
(一)休息前对办公室进行大扫除,离开办公室时请关闭各种电器、门窗锁,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二)节日期间应当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不离龙,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不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四)节日期间劳逸结合,避免暴饮暴食,保持健康。
(五)假期结束后,请准时回到工作岗位。
(六)值班人员手机必须畅通,以便紧急工作联系。
祝全体员工假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