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了吗?翟欣欣才是受害者?苏享茂是畏罪自杀?

近日,很多网友都对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自杀事件议论纷纷,指责毒妻翟欣欣,但也有个别声音表明事情有可能会发生反转,那么?翟欣欣才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吗?苏享茂为什么要跳楼自杀,是畏罪自杀?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去看下吧!

关于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自杀事件很多人关注的点在于苏享茂和翟欣欣两人是通过相亲平台认识的,翟欣欣可能涉嫌团伙诈骗,wephone的最主要用户,有个别网友称据说是台湾电信诈骗犯,苏恰恰也是来自诈骗犯发源地福建。内部的联系就不用说了。苏享茂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有大把同学在移动电信运营商内部,显然这些同学私下为苏享茂提供了wephone运行最急需的voip接入。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软件恩那个赚这么多钱的原因。反转了吗?翟欣欣才是受害者?苏享茂是畏罪自杀?

因为翟欣欣威胁报警,一旦报警,WCOme服务电信诈骗的内幕就要公开,电信网络内部为其提供Voip接入的大佬就要完蛋,为了保护大佬,作为前台小爬虫的苏享茂,只有!自杀一条路可走。

另外,女方在北京有上千万的别墅,他是知道这点后,才跟女方坦白自己身家的,还隐瞒了自己是乙肝携带者,然后结婚。女方发现这点后离婚并要求赔偿。于是他索性自杀,顺便把锅甩给女方。这是灰色地带 又不是黑色地带 日本现在虚拟运营商也很多了 我国迟早也会弄起来的。

当时我在想一个在女人身上随便挥霍个几百万的男人心里素质怎么会那么差?觉得不止是灰色功能的事。打电话怎么能暴利!特么我们运营商自己都赚不到钱每天吃屁!如果涉及电信诈骗用 那就不只是灰色地带了 整个一黑色地带啊!!大概就是自杀者开发的软件是赚移动电信黑钱的,是非法的,如果翟欣欣报警,开发者一样会被抓,所以是黑吃黑?

据说一个律师一直认为这男的有问题,真要是偷税漏税没这么严重,做这种行业的人跟老实没多大关系,一开始看新闻真以为他是白莲教,现在问题暴露越来越多,我觉得截图的猜测八9不离十。这个女的信息几乎都是真实的,真要是专业骗婚这样也太蠢,不知道有没有警方介入。这又是一出大戏啊,小编之前就想逼得再厉害也不至于到跳楼的地步,原来真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过,很多网友还是认为,据苏享茂遗书,前妻翟某某以“他有漏税行为和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两点来要挟自己,索要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和房产赔偿。前妻要挟苏享茂的两项罪名,真的会被判刑,以至于可怕到能逼人自杀吗?

答案当然是:不!其实,这两项根本不成其为把柄,即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也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化解。

首先,逃税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

《刑法》第201条有“逃税罪”,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而与主观故意的逃税不同,漏税则是出于过失,错用税率、漏报项目等,属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即可。即使是逃税,只要苏享茂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上述法条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已受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苏享茂并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而只是由于经营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而无力缴纳也不构成逃税罪。如果他是通过合法手段规避税款,属合法避税,更是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WePhone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存疑。《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规定的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但是近10余年来,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越来越严格。所谓“违反国家规定”,被严格限定为违反国家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和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不包括违反国家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WePhone,是一款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即网络电话)手机应用,也就是通过网络流量传输语音来实现通话,跟微信语音、QQ语音一样,是否属于非法经营尚存争议。

由此可见,不论是逃税罪,还是非法经营罪,苏享茂入罪的几率都很低。即便有罪,完全可以走法律渠道解决,补缴税款,也不至于演变成一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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