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法庭》1个逻辑漏洞,3处法律硬伤?真是读书少,追剧都苦难

《决胜法庭》正在热播中,以于和伟、张佳宁为代表的一系列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过程、日常生活,被剖析在观众面前,成为首部以检察官为主视角的电视剧。剧中不但演绎了精彩的判案断案剧情,更不断地刷新着大家对司法专业词汇的理解和认知。不过,就算是精彩的故事和严谨的逻辑,仍然都让大家怀疑专业领域中的真实性,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几个观众以为的“漏洞”或者貌似逻辑不够严谨的法律硬伤。

1、有可能被判死刑的人可以自辩吗?

铁荣光在面对杀人指证和其他嫌疑人翻供的情况下,放弃了律师邓凯文(王耀庆饰)的辩护,选择了自辩。

很多观众感到疑惑,由于被指控杀人,如果罪名成立的话,铁荣光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这样的情况下铁荣光可以选择自辩吗?

我国《刑法》中有相关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过,依然有两种情况可以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自辩,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充分告知后。二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充分有效自辩。

所以,铁荣光是具备面对死刑依然选择自辩的条件的。这一点剧中处理非常得当,两个必要的自辩条件都水到渠成地传递给了观众。并不是简单粗暴地跳过法律常识。

2、证人翻供的证据都不是直接证据,为什么可以钉死铁荣光的罪行?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廖昌平跟随铁荣光多年,一直忠心耿耿,是铁荣光的左膀右臂,也知道江东集团的隐秘最多的一个人。可是关于围标和更改大桥的设计依旧是口说无凭。

在这种的情况下,其实对铁荣光的威胁并不是致命的。最终让铁荣光认罪的是高剑(于和伟饰)的心理战术,将廖昌平留下旁听是击垮了铁荣光最后一条心理防线。

所以,虽然面对的是非直接证据,但是铁荣光还是认罪了。心理战也是经验丰富的公安、检察官常用的办案方式。

3、周游入狱十年,恶行累累,他的证言被采纳合理吗?

周游在入狱前曾是放高利贷的尹大力的马仔,暴力追债,敲诈勒索恶行累累,这样的人提供的证词可以被采纳吗?

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上面“翻供”的环节中我们提到了“直接证据”是对案件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这里说的间接证据,又叫“外围证据”,顾名思义,外围就是远离核心的意思。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

在实际的案件审判中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很弱,尤其是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控方或者被告无其他证物佐证的情况下,证人证言被采信的可能性很低。剧中周游有10年牢狱的前科,并且指证目睹了铁荣光16年前杀人经过,理论上来说证言被采信的可能性比较小。

《决胜法庭》这个剧可贵之处在于,剧本在创作过程,有一线的检察官参与的创作,所以很多观众眼中的“不合理”,其实是一个普法过程,你以为的不公平其实合理合法,很公平。

可是,法律面前一切以证据为依据。就算这一切是有人蓄意安排了这一切,但是只要证据是真实的,确实可以证明铁荣光杀害了尹大力,无论对方是出于什么目的,铁荣光的罪行是已经钉死了。

纵使铁荣光在狱中一夜白头,见到儿子铁力时还强行自嘲“奶奶灰”的发色,让无数观众落泪,跟儿子讲述自己发家的艰难过程,以及和妻子的种种过往,闻者落泪,听者伤心。人就是这样复杂的动物,也许他不是好丈夫,但他是个好老板,也许他是个好父亲,但是他确实是个杀人犯。但是无论多复杂的人性,一旦触发了法律,只能用他最后耳提面命告诫儿子的话来总结:将来,无论如何不要违法犯罪!

铁力的最终的命运

尽管老父的告诫犹言在耳,要他照顾自己的孟可卿秘书,不要责怪翻供反水的老廖,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但年轻人总是容易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后面从华尔街华丽归来的铁力,为了给父亲报仇,也将会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不知道他最终会不会越过雷池,铁力有选择自己命运的能力和机会,但是他最终会怎么选呢?

各位读者童鞋怎么看呢?

《决胜法庭》是由连奕名执导,于和伟、张佳宁、韩栋、王耀庆、连奕名、胡静、杜源、王庆祥、王艺禅主演的法治剧。该剧讲述了检察官高剑、助理检察官傅小柔等在办案中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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