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莲梦露成为票房冠军,工资仅1500美元?同级别明星是10000!

(《玛丽莲梦露——名优之死》连载14)

梦露主演的第一部大影片《尼亚加拉》,1953年上映不到一个星期,便奠定了她的明星地位。接着她又拍摄了《绅士爱金发女郎》和《如何嫁给百万富翁》。《电影故事》杂志称梦露为“1953年崛起最快的明星”。一年之后,该杂志又评选她为“最佳女主角”。但是,突如其来的成功反而加剧了梦露和福克斯公司之同的冲突。这位新星竭力消除自己留给人们的坏印象“一个躺下来成功的金发女郎”。“玛丽莲不该得到那种坏名声,”罗伯特斯莱泽说,“她只不过做了许多女演员做过的事情。”

女权运动者格洛丽亚斯泰纳姆研究了这位明星在福克斯公司的经历后,表示同意:“那时他们美其名曰‘社交活动’。”现在她已经是一位成熟的电影明星和票房冠军,但她每周领取的工资却十分微薄,仅1500美元,而绝大多数具有和她相同才能的明星周薪均为1万美元,并且她得凑合着使用“编外女演员化妆室”。“电影公司中盛行的是家长制作风,”斯泰纳姆说道,“而玛丽莲迫切地希望维护自己的尊严,受到郑重的对待,而不是被人们看作头脑简单的金发女郎而加以玩弄。”

愤怒的信件像雪片一样飞向福克斯公司,连电影院的老板们也表示不满。由于公众有力地支持她,电影界绝大部分人士都站在她一边,二十世纪福克斯影片公司迫不得已向梦露作了让步,一份4部影片的合同拍板签字了:每部电影片酬10万美元;梦露享有选择导演的权利;梦露拥有一间和她身份相称的化妆间;在所演角色一些次要问题上梦露具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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