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死,并没有留有遗嘱,房屋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你可以帮我联络审判长解答一下吗?
有关财产继承难题,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西安莲湖法院法官给您详细的介绍,来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并没有遗嘱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国家《民法典》要求,继承结束之后,依照法律规定继承申请办理;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或是遗嘱继承申请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合同申请办理。要是没有遗嘱那样理应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申请办理继承事项。
老年人并没有留遗嘱,归属于其所有权市场份额房产做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标准开展继承。若是有另一半、儿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则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假如无另一半、儿女、父母的,但是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健在,则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另一半、儿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结束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要求:没有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集体所有,用以公益慈善;逝者死前是集体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属集体制机构全部。
本编所指儿女,包含婚生子、非婚生子、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本编所指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指兄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妹、同父异母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养兄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的分配原则是?
1、平均分标准,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市场份额一般平等。
2、照料标准,即对日常生活有特别艰难的缺失劳动能力继承人、对所继承人尽到了关键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适度考不到财产。
3、独特标准,即对继承人之外的借助被继承人抚养的缺失行动能力又没收入来源得人,或是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抚养比较多的人分派适度的财产。
哪种情况下,继承人会缺失继承权呢?
《民法典》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缺失继承权:(一)有意残害被继承人;(二)为夺取财产而残害别的继承人;(三)丢弃被继承人,或是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四)仿冒、伪造、藏匿或是消毁遗嘱,情节恶劣;(五)以诈骗、威逼方式驱使或是防碍被继承人开设、变动或是撤销遗嘱,情节恶劣。继承人有前述第三项至第五项个人行为,确实悔过主要表现,被继承人表明宽容或是过后在遗嘱里将其列入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缺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此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缺失受遗赠权。
审判长提示
为避免因为资产继承难题引起纠纷,提议被继承人立即签订遗嘱,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员。
由来|莲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