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1日)从民政部今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海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指导意见》发布后,得到各地积极响应,也得到群众认可。
一是骨灰或遗体安葬方式更加多样。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有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撒散、骨灰晶石等不保留骨灰方式,以及土葬改革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二是绿色生态公墓越来越受群众欢迎。各地都在提倡生态型公墓建设,“建墓不见墓”“公墓像公园”“见山见水不见坟”,公益性生态公墓受到群众欢迎和认可。在墓穴、墓碑设计选择方面,各地普遍向节地生态方向发展,如墓穴小于1平方米,单穴一般在0.2~0.5平方米,双穴0.8平方米,减少石化、硬化,墓碑采取卧碑、越来越小型化、艺术化。
三是多地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具体实施意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采取激励奖补措施,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
随着各地对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大,相关惠民政策和奖补激励措施的推行,自愿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群众接受和认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