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从来不缺少大瓜。汪小菲和娱乐明星大S分手一直是国人津津有味地吃瓜对象。本来从两个人高调结婚,高调秀恩,到高调分手,诸位观众大人各种瓜都尝了一遍,好不容易两个人分手,本来以为把他们之间的瓜地平了,瓜秧拔了,没有想到,大S迅速和国外艺人具俊晔再婚。这还不算完,从2022年8月开始,据相关台媒报道,汪小菲拖欠和大S的分手调解协议中拖欠的500万元台币。大S法不容情,为了现在的幸福,申请法院向前任强制执行。
结果,汪小菲怒气上脑,火爆脾气又发作,在微薄上连发数个爆料,不仅有针对前妻的,也有对前小姨子的,也有对前小姨子老公的,还有对前岳母的。可以说,这些瓜色彩鲜艳,香味扑鼻,让诸多看客大快朵颐。在这些爆料中,汪小菲也把矛头指向了前妻现任老公具俊晔身上。他在博客中说:“我买的房子别人住着就算了,你个窝囊废去住我的房子,竟然连个床垫都不换,恶不恶心?”
但是,这些毕竟是娱乐八卦,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主要关注的是,在这个事件发生后,大S律师等法律人士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法律在汪小菲和大S事件中的分量。针对汪小菲的爆料,果然,大S的律师在第一时间发出了律师函。
看到了大S律师发出的律师函,这说明大S很有法律意识,知道通过律师来保护自己。
这份律师函重点强调了一份汪小菲和大S分手时双方签订的调解书。这份调解书对大S一方非常有利。相反,却对汪小菲很不利。那么,汪小菲为什么会这么签,说明即使是有钱人,也不一定知道法律的巨大威力,也不一定知道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这就是律师的作用。律师在发生问题之前作用巨大,但是,在真正发生纠纷后作用更是明显。
现在感觉汪小菲似乎是一肚子委屈,但是,却面对这份生效的调解书,如同一座大山无法跨越。这也是法律与情理的冲突。即使汪小菲可能在情理上赢了,但是,在法律上却落了下风。这包括让他愤愤不平的孩子的监护权(两个孩子都归前妻大S)、抚养费、电费,甚至还有床垫。
不仅是这些娱乐公众人物如此。在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主或者企业家中也是如此。有些人可能是商业上的巨人,但是,在法律上往往却可能是弱者。有人做生意井井有条,但是,在法律面前,却可能一败涂地。我接触到不少的包括亿万身家的企业家都存在这种现象,他们往往只有在经济问题难以解决的时候,才会找法律顾问或者法律人士咨询。他们可以做生意时因为不懂法律,后来赔偿百万甚至千万或者更多(可能不心疼?),但是,却不愿意在事前花费一点律师费聘请法律顾问,这就是一种悖论。这是真正的聪明吗?
最后,我希望大S和汪小菲之间新的争议以法律的方式解决。当然,也希望汪小菲抽空聘请一个好的法律顾问,别在事后喊冤,而是要做到事前未雨绸缪,也不至于现在面临如此被动的场面。如果是真正聪明的生意人的话,应当花小钱事先请法律顾问或者找律师咨询,而不是事后花大钱还受气。
最后,在这里善意建议国外艺人具俊晔,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还是把那个床垫换了吧,也花不了多少钱,这也省得汪小菲说三道四。
作者宋远升:当代由私营煤矿挖煤工人成为法学教授的第一人,被称为路遥《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现实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专家顾问。作家、诗人。
法学代表作包括:《法官论》、《检察官论》、《律师论》、《警察论》、《法学教授论》、《立法者论》等。
文学代表作包括:《流年旧事》、《夜行的灯火》、《卧云先生浮生古词记》、《人道沉思录》、《我是一个异乡人》、《长生记》、《群峰之上的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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