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身陷“抄袭”风波,在娱乐圈早已屡见不鲜。近日,刘德华小满“抄袭”风波,可谓是弄得满城皆知,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因为刘德华最近代言的一款汽车广告中所用的台词是曾经一位网名为“北大满哥”的老师所写的,而此次刘德华用此台词却并未经过“北大满哥”的允许,于是“北大满哥”便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刘德华以及某汽车公司涉嫌“抄袭”的言论。
而随着此言论的散播,刘德华也是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声致歉,并表示,对于原创是百分百的尊重,对于给满哥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与此同时,汽车公司也下架了所有涉嫌“抄袭”的广告视频,并发表声明致歉。
由此可见,中国民众的版权意识在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中早已觉醒。
地表最强法务在谁家?
但靠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效率太低了,于是许多公司在发展壮大后,都会成立法务部以保护自家的知识产权。
地表对版权最看重的是谁呢?无疑是拥有“版权狂魔”和“最强法务”之称的迪斯尼和任天堂了。
1928年,米老鼠通过《汽船威利号》一炮而红,此后逐渐成为迪士尼的一张王牌。彼时的美国法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只有56年,这就意味着:米老鼠产权将在1984年过期。
为了握住米老鼠的版权,迪士尼没少花心思,他四处游说,结果到了1976年啊,美国还真修改了版权法,把版权保护延期到了2003年之后。在1998年啊,迪士尼故技重施,再次说服国会,修改版权法规定,把保护期又延到了2023年。
任天堂也不遑多让,“最强法务”就是在跟环球影业的PK中确立江湖地位的。
彼时,任天堂的街机新作《大金刚》在美国大受追捧,当时,环球声称自己拥有电影《金刚》的版权。时任环球总裁希德·夏因伯格看到《大金刚》后,就律师函警告任天堂抄袭自家产品。
但任天堂法务部请来的大律师约翰·卡比找到了《金刚》的版权漏洞,以借鉴“公共产权”原型小说,就金蝉脱壳,反而状告环球旗下的掌上游戏“金刚”抄袭自家游戏,结果是环球给任天堂赔了5800万美元。借此一役,任天堂奠定了自家法务的江湖地位。
自此,任天堂和迪斯尼在知识版权法律纠纷中无往而不利,网友戏称任天堂拥有东半球最强法务,迪斯尼拥有西半球最强法务。
大厂胜诉率高的真相
事实上,不止是国外,就在国内,像余杭常青树、龙岗无敌手、海淀不倒翁等等,这些互联网大厂的法务部也是很多网友心中的狠人,胜诉率之高,简直就是YYDS!
根据《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来看,互联网企业诉讼多集中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占比高达99%。
从总体情况来看,头部互联网企业作为原告的胜诉率集中于80%-90%区间内,其中,字节跳动为行业最高,2018年~2020年连续三个年度均在90%以上。
从宏观背景上看,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中国加速推进时,有了立法保障,发达地区的中、高级法院,也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互联网平台企业胜诉率开始整体上升,争论多时的惩罚性赔偿,亦开始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落地。
从司法规律上看,互联网平台企业一审主诉案件胜诉率高,实属正常。这些大厂均配置了法务部门,拥有强大的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通常都只有那些值得寻求司法救济、有足够把握能打赢官司的纠纷,才会被大厂推送至法院。
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另一个层面来讲,这也是大厂们法律意识增强的信号。
此外,该报告亦用数据回应了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主客场”刻板印象。
《报告》分析认为,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标准较统一,“不存在特殊地域、企业或产业类型的保护现象”,就拿阿里来说,阿里作为一审原告时,超过七成案件由广深两地法院审理,事实上阿里的主阵地却是在杭州。
难道在“主客场”的思维里,我们真的是错怪大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