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停摆后遗症发酵,欢喜传媒陷税务虚假抵扣罗生门
6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导演王一淳在微博发文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引起热议。欢喜传媒对此回应,文章不实,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图源:王一淳微博
文章中,王一淳回顾事情的经过:双方曾于2019年达成合作筹备新片的意向,随后王一淳成立承制公司河南静深影业,并转让了剧本版权2020年5月欢喜传媒支付制作费551万元一个月后欢喜传媒单方面暂定项目,并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2021年8月,法院判决静深影业需返还欢喜传媒包括投资款、赔偿损失、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共计583万余元。
王一淳表示,“在给欢喜干了一年活后,我没拿到一分钱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还要倒找他们129万元,如果不支付,就连自己的剧本版权都是他们的了。”
据悉,此前影片筹备已支付96万余元,静深影业账户剩余454万元,也即王一淳还需另外返还129万元。在王一淳支付欢喜传媒106万元后,欢喜传媒将剧本版权转回给她,表示会继续追讨22万多元。
事情尚未得到进一步解决,双方围绕退税问题展开拉锯战。
王一淳质疑欢喜传媒关于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18万元 ,“当时静深收到欢喜投资款551万,静深给欢喜开出551万增值税发票,现在欢喜已收回全部投资款,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才对。”
6月14日上午,欢喜传媒发布官方声明,称双方的合作纠纷已有法院审理和认定,“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导演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合法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
欢喜传媒指出,王一淳导演发布的微博存在多处失实内容,欢喜传媒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企查查显示,欢喜传媒是中国最具创新性的影视内容投资、制作及流媒体播放平台公司,由董平、宁浩、徐峥和项绍琨于2015年联合创办,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猫眼娱乐等。
欢喜传媒分别于2003年、2015年在香港成立欢喜娱乐(香港)有限公司、欢喜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欢喜影视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持股台州欢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欢十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而欢欢喜喜公司正是与王一淳及河南静深影业等签订影片合同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诉讼显示,欢欢喜喜公司多次因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害诉讼维权,涉案影片包括《一秒钟》《疯狂的外星人》《误杀》《温暖的抱抱》等。
根据欢喜传媒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2021年业绩,公司实现收益及电影投资收入1.58亿港元,上年同期为6.33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2.36亿港元。
截至发稿,欢喜传媒涨1.64%报1.24港元,最新市值45.34亿港元。2022年以来累计跌幅逾12%。
本文源自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