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狂飙》里为什么高启强对老默不好,为什么老默仍旧效忠?

老默带着女儿去高启强家,保姆让老默女儿换鞋,高启强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对老默,高启强儿子还要把老默女儿赶出去。这些地方都能看出来老默家境并不好。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老默帮高启强做了很多事情甚至从徐江手里救过他,最后老默依然在卖鱼。

剧中有一个细节。

在27集,当时的高启强已经变成了强伯,老了,成了慈善家,四处帮街坊乡亲办事。

有一位老人家,因为高启强帮他解决了孙子读书的事,给高启强打了一个红包——不多,估摸着也就两三千块钱。

但是,这么小的钱包,人家毫不犹豫就收了。高启强缺那一点钱吗?

肯定不缺。那为什么高启强还要收呢?这就是高启强最能拿捏人心的地方。

人家一个老伯,家里要是能够有钱有势去解决孙子的读书问题,何必为了“小事”而找高启强这么大的关系?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找“大”关系——一种是这种“大”关系对你来说不算大,你欠得起这份人情。一种是你压根就找不到人,但是因为血缘、乡亲、同学等各种原因,只能且勉强能搭上一个“大”关系。

剧中的老伯很明显是后者。像高启强这种大关系,那老伯根本就还不了人情的。但还不了人情,也总得有表示啊。

所以就用店里最高规格的招待,请吃饭,然后尽能力打个红包——这或许就是他力所能及的最大心意了。而高启强可以不收吗?

当然可以。但是很有可能会让老伯感到窘迫,因为你尽最大能力表示的心意,人家看不上。同时也意味着,你始终欠人家一个人情。高启强当然会需要人家老伯欠他一个人情了,因为那老伯可能一辈子都还不起。

所以,这个红包得收。

收了,老伯心里会安心,安心了,才会更加觉得感恩——因为,太大且还不起的恩情,很容易变味成升米恩,斗米仇。

拿捏人心,令人折服于你,却又在人格上感受到你的尊重——这就是帝王之术。

对待老默也是如此。

老默这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不聪明。同时,老默既不聪明,受教育程度还低。

这就让老默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他爱黄翠翠,就往死了爱。他恨黄翠翠,就要杀了她。他知道自己女儿没死,他就要当个好父亲。他缺钱,但又没有技能,就去抢劫,结果抢了一辆出租车,就搞了300块钱,跟个二愣子一样。他脑子里就对法律、对道德缺乏基本的理解。

但是,他不能辨别是非,却也有朴素的价值观。

安欣对他有恩,所以即便高启强拿他女儿做人质,他也不杀安欣。而这个恩,仅仅是安欣把他女儿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了他。而且他只杀坏人,不杀好人和女人。比如程程,他就没杀,让她自己了断的。有恩必报,有仇必偿,不冤杀,不滥杀,这就是他的朴素价值观。为什么这样的人会对高启强如此的忠诚?因为高启强对他有恩。

而这个恩,就是尊严。老默,一个缺钱就抢出租车,为了300块钱就坐几年牢的“傻逼”。安欣不嫌弃他,以平等的人格对待他,他很感激。而高启强同样也是。对于刚出狱的老默而言,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渴望尊严。

所以,高启强仅仅只是给了他一个鱼档,而且这个鱼档是自己起家的鱼档,有特殊意义。同时,高启强还让老默交租,这样就不会让老默感觉被施舍。他就是要让老默能够自力更生的养活自己女儿,让他在女儿面前,是一位勤勤恳恳,干干净净的父亲。要知道,老默骨子里不坏,他只是傻。某种程度上,老默跟安欣是一样的人。

同样是为了自己的价值观而执拗到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人。

只不过,安欣天生正义,而老默却生在了泥里。

可惜的是,人之初,性本善。

善良的人,能成为安欣的凤毛麟角。

可怕的是,像老默这样的人,往往傻到左右不了自己的人生。

在众多下属中,高启强待老默已经算是非常好了,他给老默的是一个死士的独特待遇,他全方位地满足了老默的生活需求。

老默刚出狱的时候,工作找不到,别人看不起,丈母娘不待见,不让他去看女儿。

高启强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娶媳妇送美娇娘。他请老默“帮忙”,帮助他照看鱼档,只要帮着交一交市场里的费用就行了,多出来的归他。他给老默的是一种出狱人员难得有的尊重,让老默有一种自食其力的感觉。

最初称呼是阿强,可见当时高启强带给老默的感受

而且高启强帮老默找的住房,是适合他鱼档工作的房子,当时老默一个人,也不会讲究这个,反倒是因为这种匹配,老默不会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如果高启强给他弄一个很舒适的住所,那老默的感受反而不踏实,凭什么呢?无功不受禄,他会有一种亏欠感,活得不自在。

高启强很像老默这种懂底层人极强而又极其脆弱的自尊心,他不让老默有受人雇养的感觉。实际上,高启强是给老默挖了一个非常丝滑的坑,有点像某些商家给消费者的设计,尽管是欺骗,但尽量不让消费者有被欺骗的不适感。

原本,像高启强这样一个鱼档,可能一年只能赚五万块,但老默实质上享受到的好处,远不止这五万,因为他不会再受高启强曾经受到过的欺凌,不会有人向他收保护费,不用担心这个鱼档要换位置,所以,同样经营这样一个鱼档,一般人一年赚五六万,老默可能一年能赚十几万,他做的几乎是没有任何盘剥的“阳光”生意。

不到六年的时候,老默有了一辆车,以及不菲的存款,他从鱼池水底下捞出来的那一包现金,恐怕也有小几十万吧。

正是由于老默在这个鱼档多年的努力,积累下的声誉,他的丈母娘才会逐步接受他,他才能将女儿带到身边抚养,在城里接受良好的教育。老默在老乡眼里,已经由一个不受待见的无赖,成了出息人,这种精神上的滋养,是远非高启强多给他一点钱所能办到的,因为老默的钱,在外人看来,就是他辛苦经营赚来的,干干净净。

至于老默去高家,保姆让换鞋,那是生活日常,没存在明显的歧视,而题主说的在高启强的居高临下,他就在楼上,你能指望高启强时刻捧着,哄着老默吗?毕竟,高启强与老默,不是朋友,他们的关系是主公与武将,与死士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

老默在徐江手里救高启强,那谈不上救,是高启强设计让老默为老婆黄翠翠报仇,是高启强给他营造这种报仇的机会,不是老默横空出世救了高启强。

在老默眼中,虽然高启强拿他当杀手,但绝少随意拿他去冒险,老默曾对高启盛说,听老板的吩咐,从来没错过。一员牛逼轰轰的大将,甘心为人所驱使,那么这个人,一定也是大将眼中的英明之主。

总之,高启强已经很照顾老默了,老默女儿要那个玩具,高启强叫儿子让出来,这是一个不便说重话的儿子,毕竟他是个继父,后来陈书婷也当面说了,不能让儿子受委曲,而高启强为了笼络自己的下属,他作出了让步,这恐怕是唐小龙唐小虎都少有的待遇。

利用这个词,听着不舒服,当一个人甘于被利用时,其实也说明,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才会甘心为所得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也是老默效忠于高启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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