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为死刑犯辩护获荣誉证书
骂吴丹红的人,说他是讼棍。
而免费为劳荣枝辩护,更引来不少人的攻击。
他们说——
吴丹红在践踏法律。
他们说——
吴丹红不同情受害者,偏偏为杀人恶魔鸣冤叫屈。
他们说——吴丹红是在为自己的利益去战斗。
他们说——
吴丹红是在为劳荣枝而献身。
他们说——
吴丹红自不量力,哗众取宠,利益熏心,是典型的讼棍。
他们说——
必须得严惩吴丹红。
他们说——
吴丹红是典型的伪君子,是在胡搅蛮缠。
他们说——
吴丹红是以法律上的漏洞,把法律的尊严玩弄于掌股。
他们说——
吴丹红是在颠倒黑白,玷污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他们说——
吴丹红这样的律师不得人心。
综上种种,可谓网舆的波涛,汹涌澎湃。
但面对如此局面,吴丹红一直保持着从容和淡定。
他没有因此而坐立不安。
他也没有因此而焦躁呐喊。
他只是笑看风云变幻,依然我行我素。
即使是遭到某个机构的投诉,受到某个部门的调查,他也是依然保持着淡定。
他只是如此地做了一下回应——
在案件审理阶段,有人发通稿说她是女魔头;有人接受采访时说她是假装白莲花;法院把该案列为年度十大案件当政绩宣传。而我依法辩护,一个采访也没有接受,怎么最终却是某院投诉我炒作了?还说我在法庭辩论中诋毁办案机关!这么迫不及待干什么,安安静静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结果不好吗?
为了求取自己的清白,他也只是建议——
把二审的录播视频放出来,让大家看一下,那样,什么就都清楚了。
他觉得只要把他在法庭上为劳荣枝的辩护录播视频公示出来,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改变对他的看法,改变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他说:那三天的庭审 , 很精彩。
只是那庭审的现场录像,至今还没有被有关机构公示出来。
我们还看不到那过程是如何的精彩。
我们只是看到他至今仍坚持劳荣枝罪不当死,只是听到他时下又再一次申明自己的观点。
他说——
律师给犯罪嫌疑人辩护,不是为了给他洗脱罪名,而是为了防止他被恶意扣上本不属于他的罪名。
注意,他在这里用了防止二字。
您能说,他的这种防止,在现实中没有价值和意义吗?
我们作为局外人,也许会觉得没什么价值,也没什么意义。
但是,在今日社会,却有人对他的这种防止,作出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近日,他接到了这样一份贺卡——
您办理的"杨某某故意杀人申诉改判无罪案"被收录进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扬子鳄刑辩《无罪辩护》刑事案例集!
不要小看这份贺卡,它显示了今日社会有慧眼识珠者。
而且,吴丹红在时下的波涛汹涌的网舆中,仍持有乐观态度,还在于——
尽管很多时候,我对当下的某些现状不乏批评,但也能经常感受到一些体制内的清流和正义的力量。
他说——
前几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为我的当事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克服重重阻力,今天作出的无罪判决,均令人欣慰。两个无罪案件的特点都是,公诉人和承办法官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公平公正的结果孜孜以求。
他说——这样负责任的法律人越多,我们的司法越有希望!
在这里,我不妨把一个网名叫达令女性视角在网上发布的一篇报道再简述如下。
通过这篇报道,你会进一步地了解到吴丹红的追求与人品。
那篇报道的标题是——
经过吴丹红律师的辩护,从死缓到无罪当庭释放,天津36岁小伙19年后重获自由。
这个19年后重获自由的人叫杨松发。
2000年夏天,杨松发通过被害人哥哥认识了被害人刘某菊。
两人交往了几个月,2000年底的时候,二人分手。
二人分手后不久,也就是在这一年的3月16日,一个捕鱼人在天津大港联盟村南的青静黄河里,打捞出一具女尸,头上和身上分别被人砍了十多刀。
转过年来的5月26日,杨松发被捕入狱。
其案卷所记录的案情是——
2001年3月2日,杨松发从天津市大港区光照汽车租赁服务部租用了一辆红色大发汽车。
3月3日,杨松发带刘某菊开车外出,途中,两人发生争吵。
当车行至大港区联盟村南青静黄河北岸土道时停车。
两人下车后,杨松发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刘某菊头部、双臂猛砍;且先后两次将刘某菊砍倒,后经拖拉,将其于青静黄河内抛弃。
案发被抓时,杨松发36岁。
杨松发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时,检察院觉得判得太轻,提出了抗诉,而杨松发说他自己没有杀人,提出了申诉。
2007年12月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并核准原判。
其母杨宝兰后来慕名辗转找到了吴丹红律师。
她对吴丹红说:他没有杀人,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时间,除了口供,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犯罪,他是被冤枉的。
吴丹红对此回忆说——
2017年初,当杨松发年近八旬的母亲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找到我,含着泪希望我接受杨松发案申诉时,我跟她说,这个案件确实有冤情,放心吧,我不收律师费了,尽我最大努力。
这句话,一诺千金。
此后,吴丹红开始奔波于北京和天津之间。
吴丹红律师提出13个疑点,最终,2020年12月1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杨松发无罪。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
您如果对此感兴趣,请您明天接着听我讲《梦野艳齐——劳荣枝案细情解读》。